潮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是我省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也是我市推进"一中心三片区"和"八网+产业"建设,实现凤凰腾飞的攻坚时期。为明确我市金融业未来5
年战略任务和发展方向,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根据《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J
9 号)和《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潮办发(2015J 13
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市社会、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潮州市首个金融改革五年专项规划,是新形势下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潮州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加大金融发展工作力度?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拓创新,加强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优化金融生态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十三五"期间潮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金融发展规模稳中有进
2011 年至2015 年,潮州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分别为2 1. 33亿元、22. 71 亿元、3 1. 72 亿元、32.65 亿元、36. 17
亿元,占第二产业的比重分别为8. 59% 、8. 46% 、10. 32% 、10.47% 、10.17% ,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支撑作用。2015
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76 亿元、贷款余额369 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7.2%和3. 3%; 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6 亿元,增长23.
9%; 保险业总资产增长了21% 。全市证券业资产总额286亿元,增长38%; 市场总成交量6576 亿元,增长2. 4
倍。新型融资方式取得突破,在省振兴粤东西北股权发展基金9. 3 亿元落地的同时,又与中行合作成立10
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改变了多年来简单利用银行贷款的模式。
2、金融组织体系日益健全
"十二五"期末,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潮州市坚持保存量、促增量,力口大金融领域的招商引资和交流合作力度,深挖民间资本潜力,培育金融产业增长新亮点。截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62
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了38 家,其中银行机构14 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 家;保险机构20 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 家;证券机构10
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 家;融资担保公司3 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 家;小额贷款公司15
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4家。各类机构数量均呈现大幅增长,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了零的突破。
3 、金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对金融业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
》,将金融业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并首次把金融的五年发展规划列入"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着重于解决我市"一中心三片区"建设的资金问题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潮府(2013J 32 号) 《潮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法》(潮府(2015J 6
号),对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产业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培育经济增长新内核。同时,各有关部门对一些具体领域也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金融工作的意见》、《潮州市金融业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潮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4、企业金融意识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潮州市企业金融意识显著提升,对金融业的参与度逐步加强,既有积极参股农信社及村镇银行的,也有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热情高涨。同时,在传统的银行融资模式之外,许多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谋求进一步发展。"十二五"期间,潮州市新增上市企业5
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实现零的突破,上市企业的总数和总市值都显著提高;还有一大批拟上市、挂牌企业正在加紧谋划、倒推工作日程,已形成良好的企业上市、挂牌梯次格局。
5 、产业承接金融基础扎实
"十二五"期间,面对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市委、市政府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持续稳定发展。2015
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10. 1 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62.75%,高出全省4.59 个百分点。工业主导地位更加凸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6
1. 2 亿元,比上年增长7.8% 。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增加值458亿元,增长7. 3% ,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高达48%
,是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动力。陶瓷、食品、服装、塑料、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电子、不锈钢、水族机电等八大特色支柱产业集群不断扩大,优势传统产业不断改造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电子商务、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较快发展,这些产业发展优势为我市进一步承接金融资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面临挑战
根据省金融业发展的规划及整体布局,金融业的核心区域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潮州市长期以来均缺乏金融业的总部或地区中心,金融资源长期向珠三角地区转移,高端金融人才十分匮乏。产业发展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是金融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十一五"以来,我市存贷比保持在30%左右低位运行,金融对基础建设、实体经济的支撑有待提升。与此同时,产业资源难以对接金融资源的现象也客观存在,这既有民营企业缺乏担保和抵押物、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也有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的问题,企业融资难问题十分突出。"十二五"期间,虽然金融体系建设和金融市场规模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行业纵深的角度分析,仍存在不足:
银行业:银行业作为潮州市金融业发展中的核心行业,从现状上看,有数量,但彼此间互补性不强;有产品但金融创新能力依然有限,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未能充分发挥。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需求疲软,部分企业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出现经营困难,增大银行信贷风险。
证券业:近年来虽然有一批证券金融机构在潮州设立了营业部,但新增的营业部大部分是轻型营业部,市场服务功能有限地区分公司仅有安信证券一家,证券资本市场创新发展迫在眉睫。
保险业:潮州的保险机构在总部机构、行业集聚、业务覆盖等方面均存在不足,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潮州保险业以传统保险公司为主,缺乏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中介集团,保险机构之间缺乏互补与联系,产业链尚需完善,产业合力有待拓展。
地方金融:"十二五"期间,潮州市成立了14 家小额贷款公司、3 家融资担保公司,但受限于客观环境及自身资本实力,至2015
年末,民营融资担保与银行的所有合作已终止,小额贷款公司市场规模依然较小,服务能力有待拓展。
金融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各职能部门有关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覆盖社会方方面面的信用信息网络尚未形成。社会信用意识仍然较差,缺乏失信约束机制,企业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时有发生。融资担保机制仍不完善,辖内已有融资担保机构在实际运作中发挥作用仍较有限。金融债权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金融强省、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核心任务,以加快"一中心三片区"建设为中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以普惠人民群众为根本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激发民间投资为切入点,以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发展金融产业,推动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环境,努力建设发展后劲足、服务能力优、拉动作用大、风险控制好、对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强的地方金融体系。
(二)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 年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达到5%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7% 以上。具体目标为:
银行业:建成银行机构类别齐全、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力的银行业体系。到2020 年,力争全市各类 银行机构由现有的14 家增加至18
家以上;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800 亿元以上,贷款余额达到800 亿元以上。
保险业:建成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并存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为本地社会稳定发挥更大作用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到2020
年,力争在潮州设立的保险机构由现有的20 家增加至28 家以上;保险费收入达到55 亿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3% 以上,保险密度达到每人2000 元以上。
证券资本市场体系:建成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证券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到2020 年力争在潮州设立的证券营业机构由现有的10
家增加至20 家以上;股票、期货证券交易规模达到4000 亿元以上;在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 家以上;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0
家以上;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达到60 家以上。
其他金融业态:组建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新型企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建成与传统金融互补、功能较为完善、风险总体可控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到2020
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25 亿元以上;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余额达到15亿元以上;争取新增10
家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公司、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推动"八网+产业"建设
1
、以开发性金融为抓手,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以开发性金融为抓手,争取政策性优惠贷款倾斜,推动"一中心三片区"、"八网+产业"建设。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席会议协调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围绕我市"一中心三片区"的发展布局,创新土地抵押、两权抵押、循环担保、园区担保、行业协会担保等担保抵押手段,充分利用银团贷款和项目贷款形式,加快重点项目的融资步伐。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信贷评审制度和融资产品模式,力口大对我市八大支柱产业以及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授信和融资支持。
2
、加快融资平台主体建设,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方向转型,集合优质资源做大韩江投资公司资产,作为市级融资平台主体。加快各县区、韩东新城、高铁新城、凤泉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间粤经济合作区投融资主体公司的筹建,每个县区、园区都要构建在本辖内有效运作并发挥作用的投融资主体公司。充分发挥韩江投资、潮大交通投资等市级技融资公司在"一中心三片区"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形成以市和县区、园区二级投融资公司为承债主体,按照各自管辖责任,争取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项目融资的"l+n"
融资新格局。要将项目融资工作列入相关职能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跟踪督办,确保项目建设、项目审批、项目融资同步跟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3
、创新银行融资服务模式,促进产业提升发展积极探索和改革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模式,对一些持有特许经营权、有持续稳定收益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融资,加快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和建设步伐,形成以银行贷款为基础、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本为补充的项目信贷融资新格局。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围绕稳增长调结构及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在建续建项目、优势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环保、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从改善融资环境、提高外汇服务水平和推动跨境人民币发展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对潮州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
4、强化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充分发挥已设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额度,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联合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争取"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及其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探索设立由政府主导、民资参与的"潮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再创业。鼓励银行业在陶瓷、不锈钢企业集中区、风泉湖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推进科技金融专业化经营,力口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科学运用便利借款人的业务品种,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其资金周转成本。
5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服务现代农村发展灵活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严格按照再贷款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再贷款管理的各项措施。改进和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探索运用支农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降低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引导各金融机构组建扶贫金融专门机构,创新开发适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扶贫类贷款不限制信贷规模、不收取任何与融资无关的费用。充分运用政策性金融资源,搭建扶贫开发融资平台,对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投融资体系,整合政府、金融、社会各方资金资源,加大对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色产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
(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 、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对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建立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挑选并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对入库后备企业在推动上市过程中分阶段给予政策扶持,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好企业加快准备上市各项服务工作,争取至2020
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20 家。
2 、鼓励优质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积极引导优质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支持企业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证券机构到我市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认识,争取至2020
年全市挂牌"新三板"企业达到30 家。
3 、支持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发展
加快推进与佛山金融高新区、深圳前海、上海、广州及省内外其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合作,争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到我市设立运营中心或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到省内三个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到省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争取至2020
年全市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达到60 家。
4、培育发展债券市场
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力口大对债权市场产品的宣传培训力度。聚焦业务创新,促进券商直投、公司债等创新业务在潮州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债券,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方式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债融资。
5 、培育发展上市企业总部经济
制订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重点在用地、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发挥三环集团等上市企业的示范作用,鼓励扶持我市上市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潮州、"旗舰式"企业。支持推进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支持上市公司聚集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着力打造企业总部经济的"潮州板块"。
(三)发挥现代保险功能,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1 、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依托"险资入粤"政策,吸引保险资金支持潮州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等形式,投资我市"八网+产业"、"一中心三片区"建设。引导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银行、保险各方共担风险,面向涉农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其他小微企业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无抵押物、无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和保险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力口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陶瓷、服装、食品等特色产业生产企业的出口。探索扩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助范围,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支持我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2 、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建立符合市情的保险制度框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利用保险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将保险纳入全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民政、国土资源、水务、海洋渔业、地震、气象等部门与保险机构的对接。探索建立台风、强降雨等巨灾风险的指数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 、发挥保险"三农" "护身符"作用,强化保险支农功能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全面推进水稻、能繁母猪、渔业、农房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项目及玉米、马铃薯、花生、甘震、奶牛等政策性涉农保险补充项目。支持开展生猪、家禽、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试点。探索发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政银保"项目试点。推进"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加快乡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建立乡镇保险协保员制度,健全保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政策性涉农保险宣传、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多层次保障需求。
4、发挥保险氏生"减压阀"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民政救助服务,为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提供意外伤害、健康等综合保险保障。积极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服务。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力发展储蓄型教育保险?利用教育基金积累和保费豁免功能,保障投保家庭子女教育。努力拓宽学生平安保险覆盖面,积极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四)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做大做强地方金融
1 、积极推进农村信用合作联手土改革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部署,按照"一社一策"的原则扎实推动农信联社去杠杆工作,强化跟踪机制,防范化解农信社单体机构风险。以达标升级为抓手,以改制设立农商行为目标,积极推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社会股东溢价入股、系统内帮扶、压降不良贷款、优化经营管理、自身利润消化等方式,提升经营水平,提高资产质量,用三年时间争取全市3
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到4B 等级目标。力争至2017 年底,至少实现1 家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的目标。
2 、鼓励村镇银行做大做强
创造良好信用环境,争取村镇银行主发起银行通过增加资本金,进一步发挥村镇银行对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鼓励我市有条件的民间资本参股村镇银行,扩大村镇银行的资本实力。引导村镇银行针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需求,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将村镇银行培育成为我市地方银行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推动设立氏间投资基金
培育发展各类投资基金,鼓励民问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依托潮州市雄厚的民营经济基础重点推动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汇聚民问资本、集聚金融资源,支持我市市政建设、重点产业发展。
4、探索设立氏营银行
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充分发挥潮州民营经济发达和旅外侨商众多的优势,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旅外潮商在符合准入条件、承诺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发起设立
“潮州银行”壮大地方金融实力。
5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县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促使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坚持做优存量的方针,积极推动有实力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挂牌"新三板"融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增强发展实力和融资能力。坚持"扶优限劣"的原则,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实施分类监管指导,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安全发展。加强地方金融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自我约束、利益协调、信息沟通等方面的作用,规范执业行为,形成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竞争秩序。
6、培育发展融资担保机构
发挥融资担保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合作,适度增加潮发融资担保公司资金规模,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再担保功能的融资担保平台。设立粤财普惠(潮州)融资担保公司并开展保偿业务,缓解企业融资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鼓励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合作,实行增资扩股,更好地发挥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
(五)优化金融发展布局,促进金融资源聚集
1
、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业态制订鼓励金融业聚集发展的支持政策,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融资租赁、投资、消费金融等各类传统与创新型金融业态,争取更多金融机构在我市落户。培育和引进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级、财经资讯、证券投资资讯、创业服务中介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打造金融全产业链条。
2 、集聚金融资源支持创新创业
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作用,支持创新创业。依托"潮创街"、"潮州一中山产业创新创意园"打造潮州市金融创新创业一条街,集中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融资租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商务服务等各类金融服务要素,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的聚集平台,引进投资机构,设立各类天使基金、创业基金、股权基金,支持初创期和早中创期创业企业,致力促进青年创客、众创空间、电商平台、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微型企业孵化的聚集发展。大力推进银政、银担、银保合作,推进小额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使更多的创新创业者获得信贷支持。
3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探索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众筹)试点。以饶平县被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探索"互联网+农村电商"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筹建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以龙头核心企业为基础,打造产业链金融平台。支持生产企业依托淘宝"中国质造"板块开展直销。鼓励金融机构在我市推广网络银行、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4、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建设
积极推进区域金融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步伐,有效吸引各类资本、机构、人才入驻,完善金融服务中介体系。支持潮州|产权交易中心代理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业务,扩大业务延伸链条。支持和推进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探索建立潮州市天燃气产权交易平台。
5 、扩大交流合作谋求金融发展
结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强对外金融交流与合作。依托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泛珠三角经济区、间粤经济合作区的优势以及潮州丰富的旅外侨商资源,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和创新。争取港澳、外资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海外上市。
(六)完善金融生态体系,构建良好金融环境
1 、加强金融法制体系建设
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各金融机构利用法律手段保全信贷资产,依法力口大对金融案件的侦查、审判、执行力度,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力口大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洗钱、制贩假币、金融欺骗、地下钱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保险、非法证券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
2 、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全市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链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时完成"广东省中小微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搭建,力促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机构实现连通,主要政府部门信用信息采集入库。加快建设"潮州市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问题。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以饶平县综合征信中心农村信用管理建设为试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运用,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有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3 、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为核心,着力化解地方各类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提高不良资产回收效率和回收价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债务。积极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利用资本市场等途径盘活企业资产。支持金融机构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的金融资产。建立防控黑名单制度,从重从快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积极稳妥处置已发案件,确保总体风险不断减少。对互联网金融、民问借贷、私募股权基金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
4、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推动、金融支持、试点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为动力,在稳固饶平县普惠金融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建设县级农村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和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在我市潮安区、湘桥区的建设,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机制
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要把促进金融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建立以市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潮州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政策支持
准确分析把握我市金融发展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有效落实现有的金融扶持政策,与时俱进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力口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促进我市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各类金融组织、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壮大。探索建立金融创新奖评选和激励机制,以政策导向推动金融业发展。
(三)健全工作网络
完善各级政府金融工作机构设置,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加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配备专(兼)职人员3
名以上,增强市、县(区)二级联动工作合力。在乡镇(街道)一级,建立健全金融联络员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快速反应的金融工作网络。
(四)加强人才保障
推动建立潮州市高端金融人才协会,搭建我市金融入才专家库。力口大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大型企融机构和金融高级院校的人才双向交流,积极引进高层次金融入才加强金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金融业务水平。制订对高端金融人才的高标准引进政策,努力为企业高端金融人才落户潮州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