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8月25日《法制日报》)
作为政府部门,如何包容和善待小商小贩,不仅体现在执法时不认定其系“无证经营”,更应该着眼长远,统筹布局,适当扶持,科学规划、设置集贸市场和流动摊位,控制摊位费、降低或取消管理费,以此降低商贩的经营成本,并实现对商贩的规范管理。而非容不下看似“脏乱差”的集贸市场,便直接将其拆除或取消,变相挤压小商小贩的经营空间。
宏大农贸市场被强制关门搬迁。现在街头巷尾都是摆摊的。希望政府是为大众服务。
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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