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书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村民代表 被举报人:陈英正,男,63岁,汉族,住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现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村主任。 举报事项: 一、请依法迅速立案查处并追究被举报人陈英正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和他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依法罢免陈英正的村主任职务。 事实和理由: 被举报人陈英正自2005年任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本村民小组集体财产和他人的应占财产。具体事实如下: 1、湖南省东安县水岭乡新铺村7组位于东安县超美水库上游,在修建该水库时进行了移民。东安县人民政府对本组村民实行统销统售待遇,后因国家取消了统销粮而改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移民待遇。可是,陈英正在任组长期间,从不公开账目,并冒充村民签字盖手印领取(可查证历年的签收记录证实)。按道理该移民待遇人人均等,但陈英正大权在手,想给谁就给谁,引起民愤极大。 2、东安县水利局卫生局发放给本村民小组的自来水扶植资金不但被陈英正侵占了,而且拨付本村民小组13吨水泥维修水井,只用了5吨(可现场勘查水泥用量),剩余7吨也被陈英正私人占为已有。 3、2016年6月份,本村民小组集资修建公路,可被举报人陈英正将该集资款占为已有并挪用,至今仍未修建公路。 4、从2005年开始,陈英正的母亲(生育七名子女)享受两份低保和陈英正老婆享受一份低保待遇(有政府的低保档案查询)。本村的低保待遇基本上就被那些村组干部享受了,明显违反了享受低保待遇规定的精神。 5、陈英正的弟弟陈英明,现年50余岁,身体健康,还有木工手艺,其个人收入比本村的主要劳力都多。陈英明在2012年建了房屋。2016年将该房屋粉刷了一遍,陈英正利用村主任的关系,将其弟陈英明以困难户的身份索取政府危房改造资金64000.00元。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陈英正身为村组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处处为民着想,为民谋福利。可其恰恰相反,专为自己或亲人谋私利,引起本地村民敢怒不敢言,民愤极大,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反对腐败,以及维护老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举报人特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举报,请依法及时查处。万分感谢! 此致 东安县水岭乡人民政府 东安县民政局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 东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水岭乡党委、政府高度的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现在这个调查组正在水岭乡新铺村对你们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个的核查、落实!由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的时间跨度大、部门多,在具体核实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您多多给予理解!待情况核实清楚后,水岭乡党委、政府一定秉持公正的立场作进一步处理,再将结果进行通报!
水岭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