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实习期

我是2012年9月取得的C1驾照,实习期要到2013年9月结束。
公安部网上新规关于实习期的解释如下:
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是不是理解为:我在2013年1月1号以后,还是可以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而不需要3年驾龄的人陪同?谢谢解答。
是的,2013年1月1日前取得的驾驶证,执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道在车身后部黏贴或者悬挂同一样式的实习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2013年1月1日后取得的驾驶证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公安部令第123号有关实习期的规定。
2012-12-27 19: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