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市政府早日出台农村宅基地、民房建设管理办法

当前,我们作为生活在佛山城中村的村民,名义上有了居民的的身份,但是作为村民最基本需求的民房,一直以来只是关门了之。对村民的住宅建设没有一个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配套政策,导致在城中村、在农村大量的“违法建设”,这事需要管好,更加需要用政策去引导好。作为市政府的相关部门一直不作为,任由问题越滚越大,这样下去怕积重难返,希望市政府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和村民房的政策!

亲爱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我市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我市所辖各区情况差异较大,要求各区执行同样的宅基地标准有难度,如禅城区范围内大部分村集体范围内无合适的地块用于新建宅基地,而高明区的土地则稍微宽裕;此外部分申请新建宅基地的村集体成员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也导致无法申请;并且我市土地资源紧张,单家独院的农村住房建设的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继续全面执行单家独院的宅基地分配也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因此此前要求由各区针对辖区实际自行制订管理政策,目前,除禅城区外,其他区都相应出台了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
自2013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由市委政研室牵头,会同国土规划、农业、住建等部门到各区调研宅基地现状,包括现有情况、存在问题、基层诉求等,并于今年5月份形成相关报告上报市委。根据市政府2014年的工作任务,我局也将规范宅基地管理作为今年的工作之一。一方面,我局正积极配合省国土厅制订省级宅基地管理办法,并将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原则性要求,规范各区宅基地管理;另一方面,将积极协调指导各区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完善各区现有宅基地管理政策,保障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合法合理需求;再者,结合三旧改造等途径,积极探索更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权利的保障途径,提升居住水平,包括在非农业生产区域(如城中村)减少单家独院的宅基地建设,根据规划拆除旧宅基地及旧物业,统一建设居住小区式的村民公寓,满足现有居住需求,也为未来村集体成员合理新需求预留一定的房源空间。
二、关于城中村违法建设相关情况
针对您提到的在城中村、农村大量的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目前村镇规划不够完善,宅基地建设缺乏规划引导;二是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私搭乱建;三是有些地方取消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有些居住困难的村民无宅基地分配;四是个别村集体私下买卖宅基地。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原因,才使得宅基地违法建设存在。不过随着省、市相关政策和办法的出台和完善,宅基地违法建设情况会逐步减少。在规范和完善宅基地相关政策的同时,国土执法部门会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坚决的查处。
非常感谢您向我们反映情况,也期望以后可以继续提供宅基地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诉求,使我们更好地改善现有管理政策。
[本帖最后由 fsghxw 于 2014-06-30 09:42:59 编辑]
2014-06-23 14: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