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申报时间:每年 4-5月
主管部门:嘉定区知识产权局
申报条件 :
1、注册在本区的民营、国有及控股、个人或外商独资、合资等税收征管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本市、区的产业政策。
2、设立有研发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并配备一定工作人员落实。
3、 在申报截止日前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数量不少于 15件,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5件(每5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企业经自主研发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优先。
4、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专利技术(项目)产品已实施产业化。
5、 申报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万元;前2个年度持续盈利;纳税地在本区范围。
6、应有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人才培养、职务发明奖励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并已有效实施。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7、申报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8、拥有或可支配、合作的生产设备或生产场地。
9、无专利侵权行为。
10、曾获得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或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不在本申报范围。
申报材料 :
( 1)在线填写《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请表》;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 ) 有效专利证书
( 4 )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5 ) 其它相关文件材料的电子版本(将分别率较高的扫描件上传至附件各个栏目;如需上传的专利证书扫描件数量大于 10件,可仅提供各件有效专利全称、完整的专利号及最新法律状态等信息并标明序号的清单) 。
认定办法:
1、对在截止日内通过网上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企业,嘉定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网上、纸质申报材料对所有有效申报材料做评审工作,期间部分项目可能需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回答评审专家问题。
2、对经专家组评审入围的申报企业,嘉定区知识产权局将在嘉定科技博览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嘉定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入围企业做通审,经核查发现申报企业在上年度、本年度中有污点记录的由嘉定区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将一票否决。
政策奖励:
对最终认定的企业将给予表彰、颁发认定牌匾,经小巨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 给予 10万元资助 。如今后有申报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 /示范企业的给予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