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新罗区户口

请问国家出台政策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人有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工作,已经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落户新罗区户口?
“小李”网友,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闽公综〔2014〕31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一)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二)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若有不详事宜,请联系分局户政办公室3223139或3223141联系。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4-10-23 09:39回复)
“小李”网友,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闽公综〔2014〕31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一)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二)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若有不详事宜,请联系分局户政办公室3223139或3223141联系。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4-10-23 11: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