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求编号LY16122200003 不满,村里很多评上贫困户的,家里情况和家里收入都比我家的高,为什么他们都能评上,镇和村根本就没有入户调查,请相关部门查询核实
陈先生:
2017年1月3日,本单位依法受理了您提出的珊瑚乡上珊瑚村没有入户调查贫困户的诉求件(诉求编号LY17010300021),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珊瑚乡上珊瑚村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于2016年10月开始,根据珊政(2016)84号《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乡按照户主申请、分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信息录入上报等程序,秉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徇私情的原则,对原低保户和新申请低保户逐一严格复核认定。经核实,乡、村干部到原低保户梁某金(系陈先生的妻子)家中入户调查时,梁某金全家均不在家。村干部即与梁某金电话联系要求梁某金回乡配合入户调查,梁某金并未回乡,而是将其申报低保材料交由其小叔子陈某祥转交村干部,因其2016年度疾病治疗费用不足8000元(据其本人提供发票统计),其女儿陈某某2016年度考核录入三明市某单位事业编制公职人员。经评议小组一致认定,梁某金明显不符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我县农村居民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规定条件,故将其列入拟退出低保名单并上报复核审批。
珊瑚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于 2017-1-11 20: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