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半年了,我们作为受害者的家属非常想不通,这样的政府还公正廉洁吗?只会一直推诿,一直推卸责任。一直用敷衍的态度来对我们受害者们。试问这样怎么还我们百姓的公道呢?难道还希望我们受害者带上汽油在天安门前自焚才能让各级政府重视吗?这场悲剧肇事者有很大的责任,你们政府可以说没有责任吗?你们事情发生了,有想过及时处理解决事情吗?就知道推卸责任,为了不让事情影响到政府,你们对我们受害者家属一直用哄骗的态度,一直敷衍我们,不要让事情扩大化,难道我们中国政府不能及时处理事情,只知道如何撇清责任吗?非法加工烟花爆竹09年就禁止了,你们政府做了什么?继续让各种非法的原材料进入村子,让村民们都可以明目张胆的生产这些危险的品。最后你们政府和我们受害者家属说:“老板没有抓到。”试问这么多的原材料老板都抓不到。我们也不愿意去怀疑什么,也不想去相信,人们口中黑暗的官商勾结,那么我们受害者们就想问那么多的原材料老板为什么抓捕不到?为什么那么久了政府一直维护者肇事者的权益?为什么政府一直打压我们受害者家庭?那么多的为什么?市长大人能不能帮我们解答呢?寒心的,悲伤欲绝的我们再次向市长求助。
蔡鸿生:你好!
2014年7月12日来邮已收悉,现告知如下:
2013年12月28日十方镇彭寨村非法鞭炮民坊爆炸事故,2014年6月4日武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武刑初字第4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蔡文元犯危险物品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李芹连犯危险物品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绶刑二年。案发后,肇事方蔡文元赔偿死者蔡六娣秀、林桂英家属各二万元。在起诉和审判阶段,武平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已告知你们向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你一直未依法向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特此告知
武平县公安局信访办
2014年7月22日
(武平县公安局于 2014-7-23 08: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