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举报信的父母官您好,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云家组居民陈冬阳,我将事件的具体情况举报如下,请父母官为我做主。
为更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到2020年全国建成小康社会,但是党风不纯、党纪不正,安居和乐业何在?为纯洁党的队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胡红初的违法违规建筑事实进行举报,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胡红初,男,中共党员,全家共四人,女儿国家公务员,儿子胡鑫尧(成年未婚),系举报人同村同组人。
举报事实:
(1)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有划拨地建房:
经娄底市规划局娄星分局查实,编号:娄国有(2004)第B0183号,建房4层(其中1,2,4层用于长期出租,获取利益)。在已有住房基础上,时任村长胡红初利用职务之便,在花果山铁路征迁安置基地骗取97.62平方米的安置地补偿建房,由于其原旧《娄集用(1990)字第09123716号》房屋非国家征迁拆除,故不应享受几十万的宅基地补偿。
(2)违规建房:
2014年10月,娄底市人民政府发动了控违拆违运动,而胡红初顶风作案,在花果山已建房前非法新建二层楼房(建筑面积115平方米)。
(3)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建筑许可证:
经我们发现,2013年6月2日,胡红初召集家人签订房屋继承协议,将花果山97.62平方米的4层楼房继承给其女胡微,这与《继承法》相违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此行为应当属于赠与他人),以这种手段来为其儿胡鑫尧(无房屋)再次申请宅基地,并且没有按规定手续签订四邻界址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骗取了“娄规(2014)6A045号规划许可证”并实施建房。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严重侵害了相邻居民的合法权益。
(4)82岁老人为维护政府形象,法律尊严,阻止胡红初的违法建筑行为,反被其打伤住进了医院,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5)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重磅打击村霸、宗族黑恶势力的大好形势下,此事,我在三年时间内已多次向多级相关部门领导反映,至今石沉大海,我84岁的母亲在阻止其违法过程中,遭其宗族黑恶势力殴打致伤,至今未得到任何处理。
以上几点我已几十次以实名举报、书面报告、短信和电话等方式向娄底市纪委、娄星区纪委、娄星区规划局、花山办事处政工委、纪委反映,至今未得以解决。这是一起典型的村霸、宗族黑恶势力欺压人民群众的事迹,让我们全家闻风丧胆,在担心受怕过程中度日如年,每日以泪洗面,心中呼吁人民利益何在?安危何在?父母官何在?
特此举报
2017年6月2日,你办转来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来访交办函(书记市长信箱[2017]56号),由花山办事处纪工委对信访人反映花山办事处原对江社区主任胡红初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有划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胡红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国有划拨地的问题不实,反映胡红初违规建房问题基本属实。
胡红初原在云家组集体土地上的一处老房倒塌,土地使用证娄集用(1990)字09123716号已被注销。2004年胡红初在花果山安置基地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娄国有(2004)第130183号),建成了一栋四层楼房。2014年10月,胡红初未经国土、规划审批,在四层楼房前面违章加建了一栋占地约70平方米、总面积约115平方米的二层房屋,花山办事处、娄星规划分局派人多次进行了现场处置但未能制止。由花山办事处纪工委对胡红初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处规划办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对其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二、信访人反映胡红初以欺骗手段骗取规划许可证的问题不实。
2013年6月胡红初儿子胡鑫尧分家后没有房子,向规划部门申报新宅基地,经对江村云家组组委会、江居委会同意,市规划局和娄星区规划分局分别研究通过基地申报予以发证(证号娄规(2014)6A045号)。市国土局第一国土资源中心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14]32号),对胡鑫尧民房用地申请不予受理,并于2015年4月1日对胡鑫尧违法占地行为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娄国土资停字2015第159号),按通知书要求胡鑫尧房屋施工已停止。
三、信访人反映胡红初殴打阻止建房的老人问题不实。
胡鑫尧在进行房屋基础施工时,同村邬纪才和陈冬阳两人到现场阻止施工,胡红初将邬纪才和陈冬阳劝离了施工现场。经调查了解相关人员,没有发现胡红初殴打阻止建房的邬纪才和陈冬阳。
中共娄星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娄星区政府 201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