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新的更为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意见》何时能制定好且下发

上杭县教育局2016.12.5以后是否己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意见》,且己下发到上杭县各农村中学?如果都还没有,那么何时能制定好新方案?何时又能下发?
贵处转来诉求件编号LY16122800032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教师队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以来,我县制订完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全力推进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但绩效工资政策在全县各校实施的情况不平衡,有些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还存在不少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地方。为此,我局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绩效工资工作调研,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要求:“绩效工资总量实行限高”、“要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向一线教师倾斜”、“适度设定校级、中层领导岗位的津贴”等,特别对学校行政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作规定,必须按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按《学校绩效考核细则》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意见》。
上杭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上杭县教育局于 2016-12-30 15: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