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龙岩市顺鑫租赁的股东,11月1号连城县公民项国清在本租赁行租车,之后伪造车主的身份证和汽车登记证,利用这些伪造证件及押车行为在当地进行诈骗。至11月7号才找到车子,针对此事,本人到连城县林坊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于此事不予立案,要求本人到法院起诉。故本人在此投诉派出所工作人员不作为。
谢先生:
你好,你的信访件(LY14111200016),我局已收到,现反馈如下:
你反映的小车被骗的事项,经我局林坊派出所调查,因未能获取相关证据材料,故暂不符合立案条件。你可以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他人纠纷。
连城县公安局
2014年11月18日(连城县公安局于 2014-11-18 10: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