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在一


2016年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称,网约车无需接受类似出租车的价格监管,司机也无需出租车经营牌照。这个案件的原告是出租车行业协会,被告则是芝加哥市政府。他们要求政府对网约车实施严格的监管。很显然,出租车协会遭遇了惨败。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纳
本案的主审法官是著名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他在判决书上写道:
持有咖啡厅营业牌照并不意味着牌照持有人可以阻止一家茶馆开业。尽管这一牌照允许以特定方式在市场上展开经营,但持有牌照并不意味着有权在市场上排除竞争。专利权代表的是制造及销售专利产品的独家权利,而不是阻止竞争对手发明未侵权的替代产品,防止自己的利润受到损失。实际上,当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诞生时,通常的结果是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式微甚至消失。如果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我们可能就不会有出租车,而只有马车;不会有电话,而只有电报;不会有计算机,而只有计算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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