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213_101778931
开标时间:2019-03-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病房大楼改造装修工程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 ,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
本标段□初步设计已批复;□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t目前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失败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现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许路831号。
建设规模:改造装修面积约7500平米。
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病房大楼改造装修工程的包括拆除、装修、安装等专业工程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工程仅设置一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2.2投标人需具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2.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提供和售后服务。
2.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等。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6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 月 13 日到2019年 2 月 18 日(休息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6:30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3 月 7 日 1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