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桂女士>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管执法>

重复来电,原工单号:HZDH20171029060005。长兴县雉城镇水木花都小区三期门口有一家馒头世家店,该店每天早上四五点就在油炸食物,油烟味很重,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请相关单位处理。新情况:情况没有得到解决,请相关单位再次处理。
根据反映的情况,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得知该馒头店前段时间确实加工经营过油条,是因顾客需要定做的,现该店已停止加工经营油条,我单位市容中队对该店越店经营行为进行了整治,以后也会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防止越店经营问题的反复。 已回复。附照片。
长兴县城管执法局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