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我在目前所在的单位工作了8年,有交“五险一金”的,下月打算辞职了,我想问一下,辞职后失业期应该有失业保险金领的吧,工作8年,交了8年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申领手续该怎么办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7-02-22 17:06 网友您好!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你的情况看,条件1已经符合。但如果是 “下月打算辞职”,就不符合条件2,因为条件2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包括“辞职”的情况,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自己辞职是不能申领失业金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是指被开除、原单位解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形下中断就业。如果符合条例规定情形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可按缴费期限领取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之后每增加缴费8个,领取失业金期限增加1个月,以此类推,累计领取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8年,约可享受失业金11至12个月。如果你因本人辞职的原因本次失业时不能享受的,你未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核定其期限时,可将享受期限合并计算。登记失业的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局(或就业处)。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市就业管理局失业处,2141049,2122760。
我在目前所在的单位工作了8年,有交“五险一金”的,下月打算辞职了,我想问一下,辞职后失业期应该有失业保险金领的吧,工作8年,交了8年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申领手续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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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似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领取条件中重要的一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辞职是本人自主中断就业。 看来楼主可以不用操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了!
只要有合同证明加单位证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