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购买了两份成都恒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后来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按1.2.3类职业来赔付的,但是按他们的合同1.2.3类职业是不能同时购买两份意外险的,那既然当时恒安保险公司卖了两份给我们,现在就应该按4类职业来赔付,因为保险公司总部在成都,现在那边给出的答复就是只按这样来赔,要不就让我们上法院,这样弄的我们来回跑很被动。请帮帮忙,可不可以让眉山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帮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万分感谢!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你信中谈到人身意外保险按职业类别赔付问题,下面我就相关知识作个简单介绍:
人身意外保险是按职业类别来交保费的,职业类别是根据风险程度由低到高来分类,类别越高,保费就越高。职业一般分成6类:一类是内勤工作人员、职员、办公室人员;二类是业务员;三类是司机、驾校教练员;四类是机床操作工人、建筑维修工人;五类是警察、交警;六类是矿工、特警、船员。因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所以理赔时具体按什么职业类别来赔付,要根据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来定。
由于你在来信中并未交代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等具体情况,所以,我们对“保险公司按1.2.3类职业类别来赔付”是否存在问题无法作出准确的评估,法律援助中心暂时无法介入。你如有疑问,请拨打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28-38186101。
201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