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应道明于2016年在自己房屋后的田里建设房屋,墙体建在本人的界限内,要求拆除房屋。
你于2016年9月26日向县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反映应道明于2016年在你房屋后的田里建设房屋,墙体建在你的界限内,要求拆除房屋。二、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你反映应道明违章建筑的调查情况:5月份村镇接到你反映后,干部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并核实。一是2016年05月09日镇接举报后,由驻村干部徐崇刚会同镇土管、规划部门一起上门做应道明工作;二是村干部现场到位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因土地界限,及你三株胡柚树枝伸到应道明地上空间内及围墙鸡舍标准,根据农村农民的实际需要,双方在2016年05月18日签定了协议书(见附件)。应道明建房屋是经过审批的,房屋末占用你田地,只是围墙地线比较到边,将末侵占到应时财地,协议是为了修缮围墙。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根据以上调查核实情况,村里的意见是,如双方不能按协议执行,要求应道明拆除相关有纠纷的围墙。如对本单位作出的答复意见不服,你也可通过诉讼渠道提出你的诉求。联系人:付小锋、徐崇刚 联系电话:0570-5895096
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201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