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房产继承律师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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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方兴律师法学理论扎实,承办过大量民事房产案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追根究底的专业精神,善于把握案件的关键,在证据收集运用、法庭辩论等方面有独到的心得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知客户需将重大利益托付于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律师,把勤勉敬业的职业精神放在一位。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1)房地产转让、抵上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上。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2)实施房地产价格评估。按照我国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3)实施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处理过很多于民事房产案件,熟悉民事房产案件在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技巧,了解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对我国的民事律法体系设置及机构的实际运作模式有深入的了解,在案件提前介入提供律法帮助方面、诉前准备流程方面风格独特,有极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执业以来,牛方兴律师以强烈的责任心、扎实的律法功底、敏捷的思维、独特地创新,处理多起疑难、复杂、重大的民商案件,获得同行及当事人一致的高度评价。在经办的每一例案件中始终贯穿五心(对当事人耐心、经办案件专心、处理律法问题用心、对自己有信心、为人处事有良心)。经办的多起案件,倍受媒体关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三、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离婚程序,也提高了离婚效率。但同时也有一些状况,导致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诉至有关机构: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专业领域】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案件,房产买卖案件,损害赔偿、辩护、律法顾问
混合合同说。该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一种混合合同,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务处理属于财产关系的性质,除非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记机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该协议生效,则离婚协议自上述约定成就方能发生律法效力外,如果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离婚协议中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有关机构不会仅凭一纸诉前的离婚协议及子女抚养直接审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及相应的子女抚养问题;而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行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的约束力,而不以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应手续、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有关机构承认该部分条款效力。
牛方兴律师秉承着“以专业为本、开拓与创新并进”的服务宗旨,将一如既往地以更新的理念、更人性化的服务、更钻研的律法知识,更好地为每一个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律法服务,为发展健全我国的法制这一崇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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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律法行为,根据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律法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律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