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投标给摊贩摆摊设点

林女士来电反映,位于福安市新阳路与六岔路的这条道路,属城北街道,现城管把该路段拿去做投标,让摊贩在这里摆摊设点,租金从200元-300元不等。这样一来严重扰乱店铺经营者的秩序,且会造成道路拥堵现象。群众强烈反对,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
根据福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中心城区市容管理责任区域的通知 安城管委〔2015〕1号文件,该路段属城北办事处负责,不属我城监大队管理范围。(城监大队于 2016-9-21 17:35回复)
林女士:
您好,现就您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留言反映新阳路和六岔路道路投标摆摊设点事项答复如下:
新阳路和六岔路即老百姓平时称的洋边路,因该区域上世纪90年代开发,居民多而道路窄,长期以来占街为市、道路脏乱差现象严重,我街道每次组织整治后没过多久又反弹,脏乱差现象没有有效解决。
9月2日,福安市委、市政府召开“爱我福安,从我做起”动员大会,启动“文明福安、诚信福安、美丽福安、平福福安”创建活动。根据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我街道决心该道路整治列入活动范畴,规范道路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占街为市、脏乱差现象。我街道随即组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环卫处、城北工商所、锦阳社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多次就新阳路占道经营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经过发公告、动用宣传车在新阳路来回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在新阳路两侧设置栏杆的基础上,从农行储蓄所往北方向的两侧栏杆外两米内规划出约160多个零时摊区,免费提供给现有经营摊户(含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经营。对规划出的临时摊区,在社区事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锦阳社区根据160多名临时摊户报名时间顺序,分三批召开三场会议抽签决定安排摊位位置。9月19日起,我街道每天组织市城管中队、社区干部、以及聘用新阳路协管员(4人)等30多人,对新阳路沿街乱摆摊、乱搭盖行为进行整顿清理,大部分占道经营的临时摊位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定时、定点经营,整治取得初步效果,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然而,由于栏杆设置后原有通过违法占道出租收取租金(每月300-800元不等)的人员无法再次收取租金,其不法利益受损,极力阻挠整治活动,甚至到处宣传政府乱收费等不实信息,给整治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至于每个摊点每月收取的30元垃圾处理费,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安政[2008]9号)的规定,摊点垃圾处理费为每月30元,由福安市环卫处代收,福安市环卫处委托锦阳社区收取的,符合规定,不存在收取200-300元不等的租金问题。
因此,您反映城管将该路段投标给摊贩摆摊设点每月收取200-300元不等的租金的情况不属实,也不存在严重扰乱店铺铺经营者秩序,造成道路拥堵,群众反对等问题。
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坚决抵制阻挠甚至破坏环境整治的不良行为,积极配合支持参与新阳路整治活动,为“美丽福安”建设添砖加瓦。
(城北于 2016-10-8 09: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