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如何讨薪

公司已经半年多没发工资了,又没劳动合同,打卡的内容又拿不到,不想在这上班了,老板说不上班以前的钱也不发了,这个要怎么告,要准备什么材料。请帮忙下,谢谢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咨询电话0597-2321574。(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10-16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