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胎准生证

你好!本人蓝山县人,女方祁阳县人,于2016年9月30日在女方办理结婚证,并在女方填了准生证申请资料社区盖了章,去女方计生办工作人员说需要去男方计生办盖章才能领。也可以直接去男方提交现有资料在蓝山领准生证。因遇国庆假期,节后我们要去外地工作,最后把所需资料给我父母,托他们节后帮我们去蓝山计生办办领准生证,但是蓝山计生办工作人员却说不能在男方领了,说我的资料已经被调到女方那边了。现在两边说法不统一,我需要怎么办理?我跟妻子都在外地工作,托父母帮我们办理,也不想他们两边跑来跑去还没结果。 另外我有疑问, 我们领证时没说办理户口信息迁移的,为什么蓝山县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说我的资料信息在女方那边?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第十一条 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实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委托办理、承诺制和首接责任制等便民措施,精减材料,简化流程,切实方便群众。
因您提供的情况不够详尽(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无法查实你们的全员人口信息,所以无法具体回答你贴中的提问。如有需求请咨询蓝山县卫计委政策法规股,咨询电话:0746—2221093。感谢您对蓝山卫计工作的支持!
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