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还(huan)我公道

本人苏振柱,系龙岩市永定区古竹乡田洋村村民。现就2017年3月12日苏章文带人强拆本人新建房屋及打伤本人家人的一事向贵单位反映,请求予以从快从重处理,追究相关打人行凶者的刑事责任。
本人家新建房屋与苏章文房屋相邻,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审批而建的。在本人建房的过程中,苏章文一家多次无理取闹、阻拦本人家庭建新房。2017年3月12 日下午四点多,苏章文纠集了两车人,要拆除我家正在兴建的房屋。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本人的妻子林红娣、女儿苏月英拿起手机对这些人的行为进行现场拍照取证时,这些人看到林红娣、苏月英用手机拍照,苏福文马上就拿劈刀往林红娣左手砍去,苏章文舅舅用砖块砸林红娣左脚,其他人也一起上前殴打林红娣、苏月英。见此发生打人情况,苏桂文马上拿起手机向110报警。本人当时正在楼下煮菜,看见一下子对方来了这么多人,怕发生更大事情,就匆忙关上大门。听到林红娣、苏月英在楼上哭喊,马上上楼察看,看到林红娣、苏月英被打伤,满地是血,赶快帮忙止血简单处理。过了将近一小时,古竹派出所的公安民警才到现场,我们就将事情情况向出警民警反映并要求把在场的行凶者等人马上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并要求将对方当事人在作案现场的相关作案工具予以扣押。但出警民警仅说让受伤者先去医院治疗,其他再作处理,对于我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出警民警根本没有将现场的对方作案行凶者、参与殴打人员拘传到派出所,也没有将作案现场的相关作案工具扣押作为今后办案证据。事后,龙岩市永定公安分局的法医对林红娣、苏月英的伤情作出鉴定:林红娣为轻伤二级、苏月英为轻微伤。因为本案林红娣的伤情为轻伤,本案已不属治安案件而转为刑事案件,龙岩市永定分局已于2017年4月6日立案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从案发到今天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且本案也已定为刑事案件,但是古竹派出所对参与本案的相关人员没有采取任何的有关刑事强制措施,致使打人作案者仍逍遥法外,我们多次向古竹派出所反映要求对作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无任何答复。这对受害者来说,这是甚大的不公平,也无法安抚精神痛苦。为此,本人现向上级如实反映,恳请贵单位能及时调查,同时对本案的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苏章文等刑事责任。
您好:
您反映“请还(huan)我公道”的来邮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案发后,古竹派出所及时开展调查和走访工作。经查,苏某文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5月7日古竹派出所民警到苏某文家中对其执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其未在家。之后,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嫌疑人家进行抓捕,但嫌疑人均未在家。2017年5月19日永定公安分局已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文办理上网追逃手续,同时督促派出所布建特情耳目跟踪其动向,争取早日将其抓捕归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永定区公安局于 2017-5-23 10: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