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绍兴遭遇横祸留下幼女,凶手却无力赔偿
晌午,烈日当空。绍兴越城区府山西路,53岁的包永菊牵着6岁孙女的手,无助地张望着,愁眉紧锁,她们不知下一个地方,走向何处。
一个多月来,这对祖孙在绍兴街头如此奔走着。包永菊说,她儿子死于一场非命,遗体早已火化,但她不愿带儿子骨灰回家安葬。因为,儿子遇害后,凶手虽然被绳之以法,却无力赔偿,年幼孙女的将来怎么办?
横祸
不是儿子出事,包永菊说她不会来绍兴,跟着丈夫在四川省邻水县安心种地。
然而,生活轨迹被2015年11月25日凌晨3点左右的一个电话改变。
“胖子出事了,你们快来绍兴。”当时,还在睡梦中的包永菊被一个急促的电话惊醒。顾不上多想,包永菊赶到绍兴。
“胖子”是包永菊的儿子甘立平。1987年出生的他,身形肥胖,得了这么个绰号。初中毕业后,甘立平在成都学厨师。学成之后到广州打工,后又辗转到了绍兴。
在绍兴,甘立平一直在饭店做厨师,收入稳定,但其间经历了结婚、离婚,他把女儿交给了父母照顾,依然过着单身汉的生活。
到了绍兴,包永菊顿时撕心裂肺,她看到的是儿子冰冷的遗体。
经过儿子朋友们的讲述,包永菊了解了儿子出事的过程。
原来,在接到儿子出事之前两小时,甘立平和一帮朋友在越城区城南大道和朝阳路交叉口一家烧烤店吃夜宵。其间,又有一拨人来到该烧烤店消费。
两拨人中,有人相互认识,这免不了敬酒。然而,那拨人中,有个叫殷明忠的四川人,觉得甘立平这拨人中有个人敬酒不给面子,于是从身上拿出一把弹簧刀,借着酒劲向对方耍横。顿时,两拨人争吵起来,后来闹到烧烤店外的马路上。
甘立平也跟了出去,看到殷明忠追赶自己的朋友,他上前抱住殷明忠,结果手臂被刺伤。尽管被送到了医院,但因被刺伤大动脉,甘立平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奔走
儿子飞来横祸,让包永菊伤心欲绝。
这是她唯一的孩子,她无力承受,但又不得不面对。
然而,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她,在绍兴四处奔走,处理儿子的后事,她说要让儿子的死有个说法。
含着泪水,包永菊整理好儿子的遗物,退掉了租房。在老乡的帮助下,她认识了一个老家的律师,对方愿意向她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12月底,在儿子朋友的帮助下,她火化了儿子的遗体,但她把骨灰寄存在绍兴市殡仪馆,并不愿带回老家安葬。因为,她一直没见到凶手一面。
今年6月,越城区人民法院。包永菊终于见到了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殷明忠,此时她已没有怨恨、没有眼泪,只是面无表情、心如死灰般瘫坐在法院的审判大厅。
7月5日,包永菊拿到判决书,一审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殷明忠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95万余元。
如今,判决已生效,但包永菊并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款,凶手家属也没跟她接触过。“我孙女只有6岁,她妈妈也不要了,现在只能靠我和老公抚养她,凶手不履行赔偿责任,无法给我儿子交代,我们也无力把孙女养大。”拿着判决书,包永菊迷惘万分。
然而,她不知道如何办?即使申请强制执行,她又能拿到赔偿款吗?这一切,都很渺茫。只是,时间越长,她心灵的创伤更重。
凶手
起诉书上记载,殷明忠1996年出生,四川长宁人,小学文化。
记者得知,殷明忠上面还有个哥哥,他排行老二,人称“二娃”。11岁那年,殷明忠小学还未毕业,就辍学外出闯荡。然而,过早走上社会的他,并没有学好,日子浑浑噩噩。
据知情人说,事发当天,有个朋友过生日,邀请殷明忠到一家夜总会唱歌。其间,殷明忠喝了20多瓶啤酒,带着醉态,他又跟朋友去烧烤店吃夜宵。
因为敬酒,殷明忠感觉丢了面子,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这把刀是他从塔山文化广场买来的,花了60元,他当时扬言“谁不给面子就弄谁”。甘立平等人看到后,以为他开玩笑,没想到酿下血案。
出事后,殷明忠还跑到一家酒店睡觉,连折叠刀也没扔掉。不过,后来得知甘立平死了,他才向公安机关自首。
知情人还透露,殷明忠其实并不是那种狂妄少年,当时那么做,可能都是酒精惹的祸。然而,他走到这一步,跟家庭很有关系。他的父母早已离婚,他哥哥也在社会上混迹,他就像一匹野马,四海为家,四处漂泊。
这一点,浙江越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娄国樵也予以证实。娄律师是殷明忠的法律援助律师,他在办案过程中,试图多次联系殷明忠的父母、哥哥等家属,但一直未果。“殷明忠还是个孩子,一个缺少家庭教育的孩子,态度还算诚恳,并不是凶神恶煞的那种。”娄律师说,“就我了解的情况看,他孤身一人,无能力赔偿。”
这起悲剧的发生,娄律师说对两个家庭都是伤害:一个没了性命,一个锒铛入狱。这样的悲剧,是意外,也存在偶然。
人都死了,只判11年,不是一般的小混混!
没钱就判死刑好了,这样对死者家属公平点
判的轻了点,可怜了孩子和老人
杀人偿命才有震慑力。
杀人偿命是天理.现在的社会混混太多苦了老百姓.这都是法律不够严造成的社会现象.
孩子最可怜
现在 杀人都不用死刑了?
天,这孩子可怎么办啊。
外地人总归是一颗定时咋弹!
卖刀的附带赔偿呗,还能怎么着?
“”当时扬言“谁不给面子就弄谁”。“”
这种人今天不死,40岁后还是个死,就是不知谁家会糟殃!
11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别以为监狱能把人关好, 中国的监狱是倍养大案犯的, 很多大刑事案件就是从监狱里倍养出来的人干的, 有一种称谓叫“”狱友“”是用来相互“”切磋“”武艺“”的, 出来后就做大单!
这种人施行死刑,器官卖钱做赔偿用
立即死刑,器官卖掉,赔死者家属
我不同意小编的“是意外,也是偶然”的结论。
我认为是必然,也许今天的事情会躲过去,但明天必然躲不过去,生活轨迹就已经决定了这个结果。
甘立平处于危险而不自知,和垃圾人争论做什么?直接报警。
本人也是外省人,现在见到老乡都当没看见,当年一起过来的伙伴全部不联系了,因为我当老板了,他们还在打工,不想惹负能量!我现在的朋友圈基本都是老板。
这96万元先由国家垫付,然后再通过各种途经向犯罪分子慢慢追缴,务必让行凶者得到严惩,让无辜者得到安护,这样才能起到震慑犯罪,老有依靠,幼有所养,才能使人心向善,人人安份守己。
只能说法官真的好
这个时候国家机构去哪里了,可怜的死者家属,
这种人今天不杀人坐牢,哪天就会杀我们而坐牢,马路上很多这种垃圾人,一点小事就感觉要拼命样,
外地人,哎,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问题他估计要做穿牢了,器官什么也是免费给国家的,你让他怎么慢慢还,这个时候估计政府就当傻子了,看不到也听不见了。因为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只有自己有能力了好去救人,有实力才好说话,只能可怜的6岁小姑娘,
这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不是故意杀人罪!而且有自首情节,所以判11年!
应该是激情杀人,而且还喝了酒,死刑基本不可能。即使在美国也是二级谋杀罪,20年以上刑期。
中国有些问题的确急需解决,就是这种老赖无赖,即使他有钱就不赔你,法院都没办法。
哎!看了半天都说外地人不好!难道你们本地人就全是好人吗?话不要这样说!哪里都有好人的!
确实得改变观念,又牵扯到外地人的话题,其实现在条件都可以了,外地人也得改变一下思想观念,不要动不动就打,好像靠打架吃饭一样,好像打赢了,你就是厉害了,其实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在劝酒上,外地人是特别好客的,但喝着喝着就会打架,翻脸,最后出事,在外地人眼里始终觉得本地人看不起你们,其实人不分地域,只要本分,有素质的走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找个9万年薪的苦活,干11年,赔偿先国家付了
妈的杀人都不用死刑了,哪个狗畜生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