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0年我于毕业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毕业后本人一直在海口市工作,社保缴纳已三年多,2014年我考进海口市美兰区白沙街道办成为一名社区网格管理员,现想把户口迁移出来?是否能迁移到海口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3月3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关于海南高校往届毕业生落户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有关户口迁移政策,在我市高校毕业,且毕业后在本市就业和户口为毕业高校集体户的应届(含改派期)、往届大中专学生,可办理落户手续。一、所需材料(一)应届(含改派期)毕业生 1、《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3、《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用人单位证明。(二)往届毕业生 1、《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或三年以上在海口地区连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清单; 4、用人单位证明。二、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辖区办证中心(或金盘派出所)申请,经户籍民警核准值班领导审批即可办理落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林道华】 2015-03-03 10: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