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陂街道办事处陈陂村第四组外厝路16号的居民,我房子今天被人拆掉了,但不知道是谁拆的,没有任何文件给我!就把我一家人赶出来!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2017年7月20日,龙岩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区有关部门及西陂街道依法对西陂街道陈陂村拒不履行司法裁决的被征收户陈柏生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共拆除面积625.49㎡,有力保障了南洋小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南洋小区建设项目位于西陂街道陈陂村,属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征收范围东至龙腾路,西至规划犀牛路,南至漳龙高速路,北至陈陂南路。规划用地113172㎡,涉及126户,房屋建筑面积55740㎡。
该项目自2009年9月25日启动以来,在市、区相关部门及西陂街道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仅剩陈柏生等三户未依法交地。八年来,西陂街道派出工作人员配合拆迁公司走访了陈柏生户上百次,不间断做思想工作,但陈柏生户因其儿子陈某杰2012年5月11日阻扰南洋小区某众产保护性施工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的问题对政府心生怨恨,始终不愿配合征迁,致使拆迁工作一次次延期,严重阻碍项目建设,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在多年多次协商,穷尽法律救济途径却仍未果,2012年5月31日,龙岩市房地产管理局作出《拆迁行政裁决书》(龙房拆[2012]18号),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16日内完成搬迁,将其被拆迁房屋搬迁腾空交付申请人拆除。逾期不搬迁,本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拆迁。2013年12月1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决书》(2013龙新执审字第295号),裁定如下:对龙房[2012]18《拆迁行政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由龙岩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4年1月8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新罗区西陂街道陈陂4组陈柏生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公告》(龙政拆告[2014]2号),限被拆迁人陈柏生在2014年1月14日前将拆迁房屋交付拆迁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拆除,逾期则实施强制拆迁。2017年7月7日陈柏生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被申请人(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岩府房拆延字(2016)第15号《关于同意延长拆迁期限的公告》,龙岩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10日作出龙政行复答[2017]31号,依法受理。2017年7月19日龙岩市政府法制办依法作出解释并通知当事人签字确定。2017年7月11日新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陈柏生不服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的诉讼,经法院工作人员解释劝解陈柏生于2017年7月19日自行撤诉。为维护好广大回迁群众的利益,龙岩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区有关部门及西陂街道依据法院裁定,对其进行依法强制执行拆除。
(新罗区西陂街道办事处于 2017-7-28 15: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