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发现问题可拨打12358投诉
居民合表用户一度电0.58元,物业却要收0.8元,这种情况今后将被严打。昨天,湖北省物价局表示,擅自提高电力合表用户电价的物业、单位或组织,最高将被罚款200万元。
电力合表用户,也就是电力非直抄用户,指的是因电网企业没有直接抄表收取电费,只能通过总表(用户、物业、所有权人等)向电网企业代收代缴电费的用户。近年来,由于部分物业管理或用电管理不规范,我省一些电力合表用户遇到了被加价收费、被搭车收取其他无关费用等麻烦,增加了电费开支。
省物价局人士昨天举例说,有物业将路灯电费、电梯电费等加入合表用户的电费中,“加价率最高达到30%左右。” 省物价局因此下发通知规范非直抄用户的电价称,对电力合表用户(包括工商业用户和居民)中分表非直抄用户,应根据分表抄见表量执行湖北省目录电价,收费周期应与总表收费周期一致。物业或其他单位和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电价标准;凡擅自改变目录电价标准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将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如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则最高罚款200万元。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如果用户发现有物业或单位组织违反政府电价政策,擅自提高合表用户电价标准, 搭车收取其他服务费用,强制摊派收取相关费用,请拨打12358价格热线投诉举报。
物业擅涨电价最高罚款200万 居民发现问题可电话投诉_湖北频道_凤凰网http://hb.ifeng.com/a/20161101/5105945_0.shtml
大家都投诉,才能让问题得到解决。如果大家都麻木不仁,见怪不怪,这样的问题就永远也解决不了的。
前二年投诉过物价局,没用。因为小区没电改,要电改必须开发商弄,房卖空了开发商都走了,物业不会弄的。问过电力局工作人员,除非小区旁建二期电改,要么住户平推电改费用一户少则上万。在物业交电费是因为没电改,这样小区在孝感很多。确实比电力局交贵。一月水电至少多交40,50元。
看完内容再评论。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物价部门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在电费上增加任何费用。因为电价是民生项目。也就是说,无论你的小区有没有参加电改,你只交0.58元每度就是了,多余的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请孝感电力公司和物价局的领导有时间来看看这则新闻。如果不是造谣,请就物价部门有所作为了吧?
这文件什么时候出来的?今年,就有用。如果是前二年文件,那物价局不作为(因为确实好几个住户投诉到物价局,且来人到小区了)调解了。
我们小区停车费没乱收(是按前二年物价局文件)
就水电费乱收几年。都不想扯了
投诉,黄陂路鸿升怡园就是,有人管么?
水费涨价谁来管
物价局管啊,打114查物价局电话,打过去投诉,看现在有用不?反正前二年投诉过
每个人都认为投诉无用,就真的没有用了。当大家都认为乱收费不合理的时候,就是有用的时候了。
民生的贴子,每天顶,这也是城事版块最重要的事情了。
大家联名投诉!!!
滴确与 新华街办事处一墙之隔滴枚宁公遇就是一直收8毛
管理员会禁言的!
水费多收怎么搞?我这3块一吨,有更贵滴不?
我们3.6元/吨。气人,乱收几年,说都没用,物业非要乱收!说没水改,开发商问题
专门为这事问了好几个相关人员(电力局,水厂,物价局,物业)。分明白了:只要物业交水电费都没水电改(费用是物业说了算)(孝感不在少数);水厂电力局交全市统一价(是电改水改了)
现在问题是:电力局说除非电改(开发商没弄,是开发商舍不得钱,要弄,开发商旁建二期电改,要么住户平摊电改费用),物业说钱收了再转交给电力局确实不够(还说全市没电水改一样的,是比在电力局水厂交贵些)。
物价局也投诉过
到底怎么解决?还是个结(孝感未电水改小区很多)
貌似又是历史遗留问题?
貌似又是历史遗留问题?
百佳豪庭的就是这样的················
没有所谓遗留问题之说。即使当初开发商没有按要求电改,业主也只按0.58元每度交钱就是了。
全洲国际商城也多收了,每度电收0.63元,水费每吨2.75元
火车站文景馨园小区电费一直收0.68元每度,收了五六年了,严历打击不良开发商物业!
严历打击不良开发商物业!
支持!
政府不作为,物业公司才乱作为!
惩一警百,可是没有一个受罚。没有一个小区电费低于0.65的,除了电力局和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