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6 月 22 日 星期 日 的绍兴晚报第一版和第二版“车慢点开 当心溅水”中两辆车的照片不应该“照顾”、不应该打上马赛克。如此的车德,车牌怎么可以打上马赛克来“遮羞”?应该要狠狠的曝光曝光。开车要文明,下雨天开车更要文明。
希望引起共鸣
这种积水路段 车速40码就水花四溅了
20码开开差不多了
这车开的真缺德
晚报既想报道事件,又不敢得罪车主,还让读者埋怨!
车主在驾校学驾驶时,教练教过他车经过水洼地段时的操作要领,看来都还给教练了。
有可能是无证驾驶,或许是他爸是公安局的。请绍兴公安严查!
请《绍兴晚报》曝光车牌号
报纸已出,曝光车牌是不大可能了,希望其他的车主“引以为鉴”下雨天开车多想想骑车、走路的人,假如被你溅湿的是你的亲朋好友,假如你的亲朋好友被别人溅湿,你作何感想?
我就有过被亲身溅湿的体验,那次骑车被大车溅的衣服倒是没有湿多少,但裤子是连短裤都湿了。
给你看张更猛的,这是前几天我在万达门口拍到的,可惜没有拍视频,这宝马女才叫狠呢,违规被交警拦了她居然还敢顶撞,最后交涉不成居然开宝马车去撞交警,险些闹成大事情
那时场景很吓人,那交警叔叔有点狼狈,被这女的开车追。可惜精彩瞬间都没拍下来。有意思的是这女的后来没事,还大模大样开走了
支持楼主,对车牌作如此处理,使得舆论批评的效应明显降低。
《绍兴晚报》:你把缺德车主的车牌号打上马赛克来“遮羞”,是包庇缺德车主还是怕缺德车主报复?还是另有隐情?还有多少读者相信《绍兴晚报》?
这种照片每次下大雨后都会出现在绍兴晚报上。
一个,既然你记者知道下雨天会有车子溅湿路人,而且你也找到了这样的路段,你却为了拍照片,故意“守株待兔”,而不是去前方提醒车子慢行,你的公德心在哪里?
再者,出现下雨天汽车溅行人的现象,主要原因是道路不平整,给排水工程存在严重问题,要解决此问题的根源,记者应该去拷问路政建设部门。不然“治标不治本”,记者纯粹为了“工作需要”。
下雨天一味要求汽车慢行真的很难做到,比如本来限速80的路段,车主按照70码在开,前方突然出现一个积水路段,要想让他一下子刹车减到20码是很不现实的,也是不安全的。所以关键是我们的城市道路修建的质量太差。
强烈要求公路路政部门下雨天上路巡查,发现积水排水不畅的路段及时记录,等天气好转后立即整改!!!!!!
照片这样的处理可能是因为报纸报道的需要吧,毕竟标题是“车慢点开,当心溅水”。如果是反映哪辆车在这样的路段没有减速而溅湿了路人,那不曝光车牌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雨天行车要慢行,这不仅是为了安全,也是文明的体现。
这样的事碰上好多次了,每次下雨就会被淋到,伤感啊
赶紧的去买辆车,趁着雨天也去溅人一下
令人气愤,!
我也中招过!
现在就是比谁狠
有关部门应做好路段标识,提醒司机注意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