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10起失信典型案例及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开


名下有房产,不履行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山东万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健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5年8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山东万锦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86357元。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序严重。
有租赁费收入,有规避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山东华纳糖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玉萍。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4年9月14日,判决被告山东华纳糖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1811987.4元及利息。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有租赁费收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序严重。
隐匿财产,被多次传唤拒不执行
被执行人谭义华,男,住潍坊市潍城区望留镇柴家村。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谭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07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谭义华偿还原告23423.47元,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谭义华经本院多次传唤要求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存在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失信程度严重。
有果蔬生意,有偿还能力不执行
被执行人辛秀华,女,潍城区南关街办大庄子社区8号楼2单元4楼西户。
申请人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辛秀华双倍返还原告搬迁补偿费300000元。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辛秀华从事果蔬经营活动,有偿还债务能力,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序严重。
名下有房产,但拒不偿还债务
被执行人邱晓飞,女,家住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4594号28号楼。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3年10月8日,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从2012年2月14日借款之日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为依据向原告虞洪海支付利息)。
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度严重。
有工资收入,不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孙晓燕,女,住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14278号1号楼。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94400元。因被告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孙晓燕有工资收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度严重。
不交付房产,多次阻挠执行
被执行人王洪禹,男,住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480号。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6年6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王洪禹应向原告交付潍城区和平路4342号201、301、401号房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倒业。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多次阻挠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失信程度严重。
名下有房有车库,不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潍坊兴霖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德松,董事长。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潍坊兴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维修基金、购房款共计27844.43元。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库,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度严重。
隐藏被查封汽车,严重失信
被执行人杨勇,男,住潍城区东风西街与清平路交叉口西南茂华紫苑公馆5-2-602。
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5年6月9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杨勇对潍坊洋甬经贸有限公司欠原告转让款54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一直未履行调解书,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将已被查封的汽车隐藏,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恶意逃避法院执行,失信程度严重。
变卖查封的挖掘机,迁往外地
被执行人王伟鉴,男,住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办北张氏村。
被执行人健康权纠纷一案,潍城法院于2014年8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王伟鉴赔偿原告李晓鹏损失29347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将查封的挖掘机进行变卖转移且本人迁往宁夏,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失信程度严重。

最后那个去宁夏了,不在潍坊了,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