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龙首府楼盘物业强行收物业费,不给交房的问题!

御龙首府开发商通知于2015年5月份左右可以交房,但是在和物业验房时发现多处的墙体空鼓和卧室有一处窗户漏水的现象,因此物业协调开发商进行修复。物业说修复好后,会联系我,但一直都未联系。期间我多次几次主动找物业联系过情况都无相应的修复结果。最后于2016年3月,通知我房子修复好了,可以来检查。随后两天,我检查了房子,确实已经修复。在准备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要求物业费需要从2015年5月份开始交起,否则不予以交房。我有2点疑问:
1.在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间,房子还未交房,并且由于房子质量问题处于修复期间,为何要业主缴纳物业费?
2.为何几个墙体空鼓需要修复1年之久,多次协调都无用。严重影响了我交房的进度,延迟一年交房,谁来负责?
物业和开放商不但不负责延迟一年交房的损失,还要我多付一年的物业费,否则不给我办理交房。本身作为一名党员,请党组织和政府给我个公道。
王立业主: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6041100006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信访投诉后,我局物业管理站约谈了项目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就物业费收取问题与您协商,物业负责人表示会与您进行协商。至于开发商没有及时修复房子存在的问题,延迟交房侵害您权益的问题,建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6-4-14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