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庙前镇坪头工业区兴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每天晚上生产的噪声很大,而且还有锅炉的烟会飘到家里
,影响我们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休息,而且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也产生了影响,我们找环保局,环保局一直也没有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一、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所述“兴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为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经查,2017年5月19日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发函同意该公司年生产30000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投入生产,该公司于2017年5月底开始高纯硫酸锰生产线的调试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于2017年督察福建省期间接到关于该公司气味问题的投诉,经查,当时该公司尚在建设中,未投入生产,未采购任何生产原料,投诉内容不属实。我局于6月13日、6月15日两次收到关于该企业噪音、气味问题的网上投诉,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两次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均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噪音、气味问题。自2016年6月该公司开始建设至今,我局多次接到关于该公司气味、噪音等问题的电话投诉,监察人员每次前往调查,因在建设期,均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我们找环保局,环保局一直也没有处理”情况不属实。
2017年7月13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当日,该公司正在进行高纯硫酸锰生产线调试,蒸发浓缩、搅拌车间正常生产,其余工段未生产,蒸发浓缩、搅拌工段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原料区两个硫酸储罐空罐。该公司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设施,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调查时锅炉未进行生产,无烟气冒出。经检测,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LAeq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不存在噪音很大、锅炉烟飘到居民家中的问题。
二、处理意见
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答复投诉人情况
已通过电话联系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950812004)。(连城县环保局于 2017-7-14 12: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