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城大道二段东二环天景花园鹏森物业员工李金蓉私占业主公共设施房,原本用于保安夜班交接班休息用的房屋被李金蓉一家私占,用于一家人生活居住,李金蓉非天景花园小区业主,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勒其搬出该房屋,并要求查其一家人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并补交,不该摊收到每个业主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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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天景花园鹏森物业员工李金蓉私占业主公共设施房”留言的回复
“懒猫猫”网友:
你好,你在《资阳网》专栏上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市房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2004年,按照“四进社区”对社区服务中心配备的相关要求,资阳市鹏森物业有限公司出资3万元(由于鹏森物业资金不足,实际出资人为李金蓉)修建了该房屋作为“四进社区”活动用房。由于该房屋一直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房屋的归属问题至今也未进行明确界定。目前,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已介入调查,若界定为违章建筑,应由市城市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因该房屋修建的特殊性,资金属个人出资但占用公共用地,情况相对复杂。为此,市房管局和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已督促市鹏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业主代表会、出资人李金蓉进一步协商,以便下一步合理使用该处房屋。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该房屋使用的水电费问题。因天景花园小区近几年已两次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且在2012年实行了电表的一户一表改造。因此,对该处房屋产生的水电费问题,市房管局已督促市鹏森物业公司组织业委会及供水、供电部门对该处房屋使用水电情况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情况协调处理好相关问题。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4日
来自: 微社区
这个关“有关部门”什么事?企业内部事务政府部门无权干涉。
这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干嘛?这么多业主在干嘛?被这么一个人给欺负了?
这个不对吧,我们2003年购买房屋时这个是开发商规划在图纸上的配套房屋,怎么成了李金蓉出资修建的了?想请问李金蓉那个时候在什么地方?以什么身份来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