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解决问题!!!

关于贺兰县三鑫亚龙湾小区2号楼和12号楼不能办理土地证——贺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受理答复如下:    宁夏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网上摘牌取得了编号为贺地(挂)字-[2012]4号、贺地(挂)字-[2012]5号、贺地(挂)字-[2012]6号、贺地(挂)字-[2012]7号四宗国有土地合计84亩。该四宗地为《意向性协议书》中约定的部分土地,上述四宗土地中间还有约53 亩土地没有办理出让手续(南至纬二路、北至如意湖环湖路、东至三鑫房地产用地、西至三鑫房地产用地),已经建成的亚龙湾一期中的2号商住楼、12号住宅楼建在该部分土地上,因此,我中心暂未对位于权属界外的该两幢楼办理不动产业务,导致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经出售的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还没有出售的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此答复与贺兰县政务中心的答复差不多,我们买房子理当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开发商却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任意出售房屋,这是极不负责的商业欺诈行为,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解决这件事情,而不是解释此事。这件事的诉求本身是很简单的,就是居民买房子请给予办理相应证件,而不是找开发商说,他们说是政府的某些操作行为。解决,只为解决!
宁夏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网上摘牌取得了编号为贺地(挂)字-[2012]4号、贺地(挂)字-[2012]5号、贺地(挂)字-[2012]6号、贺地(挂)字-[2012]7号四宗国有土地合计84亩。该四宗地为《意向性协议书》中约定的部分土地,上述四宗土地中间还有约53 亩土地没有办理出让手续(南至纬二路、北至如意湖环湖路、东至三鑫房地产用地、西至三鑫房地产用地),已经建成的亚龙湾一期中的2号商住楼、12号住宅楼建在该部分土地上,因此,贺兰县不动产中心暂未对位于权属界外的该两幢楼办理不动产业务,导致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经出售的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还没有出售的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居民迫切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此事年代较久,问题复杂,目前我局已与开发公司协调,尽快完善用地出让手续,待手续完善后,居民可正常办理。
贺兰县国土局 2017-08-11 15: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