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收到文件,通知明日过来铲窑,今天过来,不由分说,挖掘机立刻启动,不留任何情面,整个窑瞬间灰飞烟灭,损失上几万,工人的工资不知如何去付,甲子镇长昌煤矿的窑厂的损失只能自己来承担,接近年关,却有这种心痛的事情发生,我们生在一个文明时代,却有这么多野蛮人的存在,执法将就合情合法,现在一点点时间都没有留给我们做善后工作,如此大的损失,让一个普通家庭如何承受!!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强制关停小瓦窑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区科工信局认真调查处理。据了解,甲子镇长昌煤矿地区内共有18家无证经营小瓦窑,其中,甲子镇长昌煤矿地区17家,甲子镇新民村委会美盈村经营活性碳的窑炉1家。小瓦窑生产设备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淘汰类设备。根据海口市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整改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2012】6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目标,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尽快实施拟迁建企业的搬迁计划,迅速取缔琼山区小砖瓦厂”的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于2013年给各小瓦窑下发《关停通知》,禁止小瓦窑生产,可是部门小瓦窑仍然偷偷生产。为彻底关停小瓦工窑,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整改意见,加快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步伐,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我区制订了《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制关停甲子长昌地区小瓦窑行动方案》。按方案要求,于2015年12月29日,组织甲子镇政府、科工信局、区政法委、琼山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到甲子长昌地区,强制关停小瓦窑18家63个窑。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小瓦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5-12-29 14: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