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天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工区山场长期失管,数万亩被损毁,多数林地上伐桩密布,优势木已被伐尽,仅留下没有经济价值的弱小植株,已成为低产稀疏林分。90年代林业部门举债造林完成的5万亩造林成果(因此拖垮整个漳平森工企业),于近年消逝殆尽。2010年,省委省政府布置消灭荒山大造林任务时,天台公司永福工区就有3万多亩荒山,占漳平荒山的四分之一。
2004至2012年,天台公司有登记在案的森林火灾4000亩。为将消灭荒山大造林任务转嫁,漳平市林业局出台会议纪要,开展退荒山运动。
永福生态脆弱,易造成水土流失,失去森林保护,将形成重大的生态灾难。
按职责分工,漳平市林业局副局长谢永开分管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兼任天台公司总经理,对天台公司国有森林资源被严重损毁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我们要求龙岩市林业局,依照《森林法》的第46条规定,组织查处。
请不要批转给漳平市林业局,自己查自己,实在没有意思。
附:
1. 天台公司火灾登记表;
2.漳平市林业局会议纪要(〖2010〗14号、〖2011〗1号)。
“护林员”同志:
您好,您反映“要求龙岩市林业局查处漳平市天台公司永福工区重大毁林案”信访事项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2004-2012年间,漳平市天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林业公司)下属各经营区事实发生了一些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亩。诉求者所罗列的《天台公司火灾登记表》共计4000亩的成灾面积中,经核实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材料,其中于(一)2004年12月21日发生在“可人头”过火面积95亩;(二)2008年3月6日13:40发生在“清源”过火面积300亩;(三)2009年2月13日15:10发生在“宽田、打鼎山”过火面积893亩;(四)2011年5月19日12:00发生在“石洪、洪坑”过火面积443亩;(五)2008年5月17日12:10发生在“同春、桂洋、文星”过火面积1118亩及2009年1月4日20:02发生在“丁坂”过火面积257亩两次火灾中,有部分是集体林或个体林木。上述(一)至(五)项所列的合计约2000亩发生火灾的森林资源林权不属天台林业公司所有。
近十几年来,天台林业公司所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天台林业公司都有马上组织专业扑火队伍和人员扑救,同时向漳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报案。森林分局根据管护片区委派相关森林派出所对火灾进行查处,并将肇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天台林业公司将下属单位久鸣场永福工区于近几年发生的火灾造成的火灾迹地通过与相关林地所有权人(行政村)签订《补充协议》返还给村集体,并约定由相关村集体组织造林以及后期的抚育和管护。
天台林业公司除将部分火烧迹地返还给村外,对其它火烧迹地进行了林地清理并实施了植苗造林,还对造林地进行劈草、施肥等抚育措施。通过后期的抚育及管护,当时的火烧迹地现在部分为未成林造林地,部分已经郁闭成林,起到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保持水土的作用。
(漳平市林业局于 2014-10-21 08: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