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干部之妻殴打公交女司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014年5月24日上午10时许,张家界市区大雨,因摩托车阻塞甘溪桥公交站致10路公交无法正常停靠候车区。永定区司法局领导宋登武及其妻朱萍上车过程中将鞋弄湿,无论司机如何解释,朱萍仍无理谩骂。
当10路公交行至张家界市移动公司地段时,站在公交车后门处的朱萍用脏话辱骂女司机并冲向驾驶室殴打女司机,造成车辆一度失控,在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之际,女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及乘客的奋力制止,违法行为才得以停止,避免了一起严重的群死群伤的事故。但朱萍的爱人宋登武作为永定区司法局的领导,一直坐在车上,对其妻朱萍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听之任之。
事故造成女司机及一学生乘客不同程度的受伤。
因朱萍的行为使得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处在极度危险的状态当中,不仅仅是给车上的人带来生命威胁,还给路上其他不特定的行人和不特定的其他车辆带来很大的危险,系“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
事后,女司机拨打110电话报警,现永定区公安局管黎坪派出所已介入此案。
调一下监控看看就知道真相了
田英治律师 你怎么看?
个人行为而已罢,这个没有必要扯到单位。跟上次的区司法局公车管理方式问题要区别对待。。
希望公安部门査出真像、严惩恶人。
http://news.163.com/14/0523/16/9SUOUNP700014AEE.html
1、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亲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对妻子教育管理不严。是错还是对?楼下的回答。
2、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从楼主所发的视频监控截图,该女同志应该是动手了的。
4、坐等派出所调查结论。
5月24日是星期二
查查宋登武党里有问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