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宁德城区长兴城E区日月星城3号楼靠近闽东中路沿街店面,相继开了两家活羊烧烤店铺。两家店铺均在晚上7点开始营业,将烤制厨房及菜品展示柜设置在店外的人行道上,并占道经营,油烟通过排气扇直排大气,店铺前面的行道树都被熏黄,同时两家店铺在人行道上现场杀羊,场面非常血腥。
试问:1、两家店铺内没有设置食品加工区,所有食品加工均在店外人行道进行,这样的经营是否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条件?
2、大量的油烟直排,环保部门是否可以介入调查,同时城区一到夜里到处都是烧烤味道,能否推广使用无烟排放烧烤灶具?
3、两家均长期占道经营,是否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请执法局能否到现场查看。
4、现场屠宰活羊,经营这种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羊肉是否违反《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卫生法》。
以上问题请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农业局、行政执法局蕉城支队在晚间联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规范合法经营行为。
2016年9月6日,收到诉求件ND16090500005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将情况函复如下:我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屠宰管理站于9月7日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两家店铺分别是活羊碳烤吧、负责人陈文平和宁德市蕉城区胶南羊味坊烧烤店、法人周庆学,我局执法人员对两家店铺宣传并送达相关法律法规材料,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要求停止屠宰行为。我局将继续跟踪,一旦发现宰杀活羊的情况,将依法予以处理。(蕉城区农业局于 2016-9-12 09:44回复)
接到投诉后,9月7日,我队执法人员前往日月星城3号楼沿街店面,对活羊碳烤吧、羊味访休闲烤吧两家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排油烟管道、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并继续跟进其油烟整改情况。(执法局蕉城支队于 2016-9-21 09:45回复)
陈老师:
您好!您反映的ND16090500005号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日月星城3号楼的两家活羊烧烤店铺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被投诉的两家店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16年9月19日,两户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其中一家字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苹国烧烤店,注册号:350902600291107,经营者:陈平国;另一家字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羊味坊烧烤店,注册号:350902600281412,经营者:周庆学。
关于两家店内没有设置食品加工区,所有食品均在店外人行道进行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南苹国烧烤店内部有食品加工区,只是烧烤放在店铺外进行烤制,并已经购买了油烟处理器,羊味坊烧烤店无食品加工区。我局已针对该店在店外加工的行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并且两家均已向我局递交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已受理,正在现场整改阶段。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9-21 10: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