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建局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海口市金贸西路17号祥阁深蓝湾2-1501的业主,我购买的住房自2013年9月15日有渗水漏雨现象开始,我已与该小区物业海南新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主任反应,要求对顶层公共部位进行维修防水修复。可是小区物业主任王主任13907682581一直对此事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复,导致一个月后我房屋内的租客因漏水情况越来越严重,无法正常居住而气愤退租。
在本人不断追询央求以及拍照现实房屋受损情况下,物业于2013年12月回复讲“13年底海口政府忙,不受理此事,春节后再做打算吗,预计是正月初八政府部门上班后”。于是2014年春节过后,正月十五之后,再次数次致电物业,得到答复是,公共部位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才可以启用,正在联系其他业主商讨此事,大概要等到14年五一劳动节前后;2014年5月,再次恳求物业给个说法,物业回复说,房管局手续非常复杂,需要不断提报材料,大概要到7月左右;此时已经离海南的雨季非常近了,我们十分担心房务漏水会更加严重;果然,2014年7月,再次问询物业时,已是台风过境,物业答复说将要重新申请海口住建局的“住宅维修资金”,还要在排队等政府的相关领导视察后才可以启动;可是我非常疑问的是早在14年7月7日咨询时候就已经答复房管局领导已同意先由物业公司垫付资金维修,而后动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的情况的,现在14年8月份了,还是要在较集中等待物业的扯皮和不作为。目前房子内的所有家具家电已经全部报废,所有墙体墙壁已经全部发霉,四面是绿色草原,房顶开始掉粉掉渣了,即便海口市晴天,我的房子中仍在下雨,情况眼看就要殃及周围四邻了,请住建局的领导帮忙过问下吧。一年时间都不足以令物业公司有所作为吗请问,万幸我们没有生活在海南...
一个十分热爱海南但是对海南房产万分失望的业主
尊敬的网民:
你好,8月5日接到你反映的“海南新城海物业公司不作为导致业主严重损失”问题,目前信访人已回大陆。经区住保中心与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答复愿意先行垫付资金予以改造,现正准备将本栋楼的改造工程予以公示,并先行改造维修,事后完善相关费用手续,再向资金管理处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补回。
【龙华区政府领导】 2014-08-04 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