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迟不落实投诉处理意见的投诉

我于4月份在线提交的举报,黄泽镇相关人员与5.12给予回复,我举报内容之道路问题,将由吕良红出资,由渔溪村干部负责还原如初,但是时间过去一个半月了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希望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给予明确截至处理时间,谢谢!
杨林丽同志: 你于2017年6月30日,向市长热线反映渔溪村吕良洪出资,由渔溪村村干部负责将道路还原如初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村与当事人双方已经协商好,村里会结合道路建设工程处置好。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经办人:李磊 联系电话:83051521
嵊州市黄泽镇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