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住宿生,住进学校时老师和我们讲饭钱全免,接着我押金交了100,后面又叫我们饭钱交100这是诈骗!!!然后过了一段阵子让我们交140,我决定不住了,这是一种乱收费,诈骗的现像,我们来学校是为了学习不是消费,希望上面的领导可以好好的调查一下!谢谢!!
你好,网友123!你的投诉件“九都中学老师乱收费”收悉。对于你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股室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11月3日,区教育局监察室人员深入九都中学进行调查核实,通过约谈校长、部分行政,并向部分寄宿生了解,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反映九都中学要求寄宿生交100元押金问题。
经查:九都中学寄宿生宿舍的衣橱鞋柜及床上一应物品均由学校统一配备,为防止寄宿生蓄意破坏,本学期开学初,便要求每位寄宿生交100元作为押金,待期末经生管老师检查完毕,如无损坏便如数退还学生,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多还少补。
二、反映学校本学期初要求学生交饭钱100元,现在再交140元问题。
经查:九都中学于本学期开学初向寄宿生预收伙食费每生100元。九月份寄宿生在校天数为21天,十月份寄宿生在校天数为18天。经结算,寄宿生伙食费每天为19元,扣除寄宿生国家补助款每生每天12元,寄宿生每天实际需支付伙食费7元,截止到10月份,寄宿生实际需另外支付伙食费173元。
期间,九都中学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0]2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自愿、非盈利原则,按月据实结算,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九都中学本学期初要求学生交饭钱100元,现在再交140元问题,经调查未发现该问题事实。反映九都中学要求寄宿生交100元押金问题。经调查,该信访问题与调查事实相符。该行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0]2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鉴于学校收押金的初衷是出于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对此,我们建议采取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立即将所收的押金如数退还学生。
2、纪检组长约谈校长,责成学校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3、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认真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未经公示收费及超出公示范围和标准收费。(蕉城区教育局于 2015-11-11 09: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