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上海人,在嘉兴市南城区新丰镇的丽景家园订了一套联排别墅,交了定金5万元,成交价180万元整,但是合同上体现的只有140万元,售楼部说其余差价属于溢价。我想请问领导这是否违反规定?现在我想退款,售楼部一直推脱不肯退,请问领导这种做法是否违反规定了?10月25日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我看过了,这种情况有明显违规,所以请领导监督,对相关的开发商及销售公司进行查处。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7年11月04日通过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开发商表示已为一位具体情况与您描述相符的客户办理退款退房手续,因无法联系到您与您核实该客户是否为您,若您未办理退款手续,可与开发商联系进行协商退款。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