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个人名义缴交社保(请转新罗区社保相关部门)

你好,我研究生毕业后(医学专业)还没考到医院编制,现在想以个人名义交社保。我是新罗区小池镇的,上次咨询新罗区社保办理部门(单位具体名称忘记了,位于龙川路,中城街道办旁),答复说乡镇的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只有街道办户口的才行。现在都没区别农村、城镇户口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规定?说要挂靠某个公司,以公司职工名义办理,难道要逼着我们弄虚作假吗,找不到挂靠的公司怎么办?请问如果我还是想自己缴交社保,如何办理?
你好,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劳社文[2006]21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一)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持有城镇户口的自谋职业人员;(二)符合下列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应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持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罗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详细情况可以咨询:0597-2322068.(新罗区人社局于 2015-7-27 08: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