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山庄片区改造,为何要将象峰村石盘组村民全体移民,开发后的石盘组,为何石盘盘人不能居住?开发后的石盘组要让谁来居住呢?希望领导干部给予合理解释,谢谢!
磐龙山庄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涉及荔城区2011年度第一批次和荔城区2012年度第27、第2、第15、第45批次建设用地,分别为象峰地块3收储第、后卓地块4、5、6、11收储地、象峰、后卓片区配套路网等,系莆田市人民政府文件“莆政综【2013】110号批文所制定的实施方案。根据象峰村石盘组地理位置及村民居住条件实际:该组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交通、子女就学不便,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经济落后等造成当前该组村庄整体形象、配套设施、人居环境等与村庄的显要位置极不相称,所以进行该组旧村改造,符合土地集约政策并可以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现象,实现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目标,加快西天尾镇小城镇的建设步伐。拆迁后该组安置区位于南少林路北段安特紫荆城斜对面。(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于 2015-6-15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