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局将指数下达给已撤销的单位,人为造成单位不团结
二、农业局经办人办事不公开不透明、三年只办一次就敷衍了事嫌麻烦,“不懂得、问领导”应付询问。
三、没有按照三年一聘原则进行重新测评大幅聘任,不在岗不在位未上班外出办实体的照聘。
本轮职称聘任工作,我们遵守龙岩市《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关于福建省农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农职改字〔1993〕第16号)规定和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组织竟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批评及意见。(新罗区农业局于 2016-4-14 17: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