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导游宰客,强制游客交高额费用

2016年10月11日我带着近60岁的妈妈(我们是农村乡下的,父亲在我们三姐妹10岁左右的时候2002年意外身亡。妈妈一辈子太辛苦了,爸爸走后,妈妈就一个人独自抚养我们3姐妹读书成人,并贴身照顾两位80多岁的老人。到现在妈妈从未出过远门,平时自己吃穿都舍不得,这次在我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妈妈同意跟我去离家只需28元火车票的张家界看看)。我们在张家界下火车来到车站出口外的市政府游客中心(以下简称:游客中心),听了他们的旅游宣传,认为政府部门值得信任,就当时报名张家界森林公园2日一晚游(纯玩,无购物),景点有:天子山、杨家界、金鞭溪和十里画廊,团费每人680元(不包含76元的杨家界索道费和72元的百龙天梯费用,除此就没有其它任何费用,这两项费用清楚的告知我们是自愿消费。) 当时我就问能不能优惠点,游客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到:这是规定的统一价,没有优惠。我问道“那我们今晚没地方住,能不能麻烦你们安排下”,游客中心彭建华(电话1777449****)回答:那就今天晚上送你们一晚住,当时我们还非常感谢:政府部门就是好。
10月12日,也就是森林公园游的第一天,早上8:00我们一行近30人(都是11号在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报名的张家界森林公园两日游)被安排组成了一个散拼团,取名神州十号团。临近景点的前几分钟导游说张家界的景点都是独立的山峰,4座山都必须坐往返索道,光索道费就要400多,走的是来回路线,看的是来回景点,所以她为我们设计的是精品路线环山游,增加袁家界自费景点和土司城自费景点,去土司城的要交费用580元,不去土司城的交490元。几分钟后车子到达景区山脚下,我们就不愿交费也不肯下车,导游说:“你们先下车,有什么事我们下车商量,师傅还要去接别的游客”。我们下车后一位导游见我们有12人不愿交费,就把我们与本团其余游客分开,将其余游客先带走了。我们12人发现与昨天合同承诺的差异很大(明明游客中心告知我们只需148元的索道和电梯费用),我们要求按合同上的路线走,需要坐杨家界索道费76元和百龙天梯费72元,共148元我们自己付放,袁家界和土司城我们都不去。导游就很不高兴,很凶的吼道:不行,所有人都只有两条路线选择:线路一,含土司城的交580元。线路二,不含土司城的交490元。你们必须听导游的安排,不准私自行动。我们回答:那你把我们的门票给我们,我们自己玩。导游还是很凶的吼道:不行,不交钱我不会把门票给你们的,你们必须跟导游走,听导游的安排。我们回答:我们不去了,你把钱退我们,我们要回去,麻烦你安排车送我们回去。导游:退钱可以,扣除车费、保险费、住宿费、餐费(稍稍算了下:已交的680元已扣的差不多了);我们要投诉,导游回答:随便你们。然后我们就开始拨打张家界市政府电话、市政府游客中心电话、合同上面的投诉电话等等,全部都无人接听。我们从9:30一直交涉到12点左右,导游不停的催收缴费,期间还来了2位导游帮凶,他们也在商量什么(有图为证)。我们是外地人,弱势群体,后来只得妥协交钱。 第一天走马观花式的过了袁家界、杨家界。晚上住在山脚下的酒店(好像是叫魅力湘西大酒店),酒店太失望了,也没有电梯,原讲2星级酒店还比不上小县城20几元的招待所,电视还是放桌上的那种老式电视(我们住的是404房),后面还有超级好大坨的那种有几十斤重,房间空气好差、特难受,关键整个房间就只有厕所灯和一只微微的床头灯,房间超级暗。
10月13日,早上7:30去湘绣纺购物花了近2小时,然后游了金鞭溪和十里画廊。原计划下午安排特产超市购物,游土司城(交了580元的游客游土司城,其他游客行程结束),因我们不满这次的旅游行程和收费,下午一直和导游闹矛盾、要求给我们强制所交费用的合理解释和费用明细。交了580元的游客不去土司城了,要求导游退土司城的费用。后来这购物和土司城这两项都取消了,只退了购买土司城门票的旅客100元。我们清楚告知导游:我们还会去投诉你们。游后发现,导游严重欺骗游客,杨家界和袁家界不需要下山后再上山,本来就是环山游。天子山也没有去。下午3点多我们就回到了火车站,本次旅游行程结束。
下团时,我们这个团有两位游客给我们看了他们的合同(有图为证),都是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的合同,同一天、同吃同住同行同车同景,统统一样,他们交的费用是480元每人(还送了一晚),我们其他8个组的都是680元每人(当时咨询时,市政府游客中心工作人员彭先生说这个张家界森林公园2日游只有一个价680元,除了满60周岁的老人、学生等外无优惠)。了解后他们也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和我们一样,为什么价格就相差这么悬殊呢?我们一行10人(本团共29人,下团后其他游客还有行程就没有和我们一起回火车站)来到市政府游客中心询问,要求给个合理的解释:他们说是我们这一团(8组27人)随了他两人的尾单了(我们合同号都是连单号的,这一组两人的合同号在我们几组的中间,并非我们全在这单的后面),这解释能说的过去吗?
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宣传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导游宰客,强制游客交高额费用,并改变线路,取消景点,坑骗游客等等。
李小虎律师:律师维权参考 一、旅行社不得因消费者拒绝购物和合同之外的收费项目,而加收费用。如旅行社另行加收费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返还该加收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
二、旅行社应当按约定完成旅游行程、景点、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对于未完成项目、标准等,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未完成项目的合理费用;如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不高于其所受到损失三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李小虎律师,法学学士,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2016年9月,已参与办理案件7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擅长领域: 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婚姻纠纷。
  联系电话/微信:18573114110
  邮箱地址:285962010@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23号乾城大厦b座8楼837
2016-10-20 17:41:37
时刻网友1476777645095:回复: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导游宰客,强制游客交高额费用 张家界的旅行社长期是这种操作法,你只有直接投诉到国家旅游局才有人管2016-10-18 16:01:31
熊熊烈火山林子:旅游质检所回复: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导游宰客,强制游客交高额费用   游客朋友您好!对于您在我们张家界旅行期间遭遇的不快深表歉意。为保障游客的权益,打击使张家界蒙羞的“害群之马”,需要您配合我们取证,请在工作之日拔打电话:0744-8512110;或者发电子邮件至530434199@qq.com;告诉您的联系方式,期待您的配合,谢谢!
2016-10-20 16:51:50
时刻网友1477664730046:回复:张家界市政府游客中心导游宰客,强制游客交高额费用 张家界就是被这帮人弄得乌烟障气!直接上图曝光就好了,自己的饭碗自己都不爱惜 2016-10-28 2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