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民,20多年前因落户之时未分得自留地,只好由本村购买了一点土地种地为生。如今城阳镇秦溪村委在王立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却与这块地毫无关系的王立杰签订了《调换安置地埕基地协议书》(协议书里有写这块地的买受人为王立新)。秦溪村书记连永贵还带人用彩钢板把我们的地围起来了。在未通知,也未公告的情况下强拆并霸占了我的地。因为土地被非法侵占,生存没有希望,特向您陈情,盼望能够给我们解决问题,并惩治相关官员。
关于我们秦溪村的安置地城阳镇政府说是批了49亩,但实际已经建了110多亩都没有合法手续,城阳镇书记陈柏崇说是市政府批的,我叫陈柏崇书记拿相关批文,他拒绝出示相关批文,说政府批文干嘛要给我看,还叫了很多派出所民警把我拖进派出所。
据我们村民多方调查得知:城阳镇书记陈柏崇与秦溪村村民主任连吉光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建造以及买卖土地房屋,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征收手续。关于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书记违纪行为如下。
第一、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安置地49亩没有合法手续早就建设安顿完毕,另外在城阳镇书记一手遮天之下还多超建了60多亩,造成现有安置地已经有110多亩,但是福安市城阳镇书记现在依然以安置地名义一直开发买卖。
第二、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书记私下和秦溪村主任以安置地名义非法开发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具报人多次向福安市,宁德市,福建省有关部门举报,福安市城阳镇书记违法建设安置地违法行为,但等到的情况都是不了了之,是否官场黑暗吗?
第三。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书记陈柏崇拿着手中权利强行拆除他人厂房非法开发买卖的事实。
第四。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书记拿着违章建筑的名义强行拆除老百姓20多年的厂房,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主任连吉光五套违章建筑房在福安市城阳镇书记陈柏崇包庇盖起来,具报人多次向福安市国土局和福安市城建部门反应,答复是城阳镇书记让秦溪村主任盖的他们也没有办法,一个基层书记权利就那么大,无法无天了??十八大以来,大家明显感到反腐倡廉的力度再不断加大。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反对**、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恳请有关部门重视维护社会稳定。
王燚:
您好,现就您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留言所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秦溪村的安置地批了49亩,但实际已经建了110多亩的问题。
城阳镇秦溪村的耕地于1996年起先后被秦溪洋开发有限公司和秦溪洋工业园区征用,2004年经福安市建设局与国土局批准,并出具规划红线图。2007年市政府扩征秦溪村的土地,根据《关于协调解决秦溪洋工业集中区建设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2007〕45号)和《关于城阳乡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的批复》(安政文〔2007〕159号)及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便函安国土资〔2013〕储函字第27号,给予秦溪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49.036亩。2013年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委向福安市住建局申请秦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经福安市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981201300044号批准,给予秦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选址,范围为:秦溪村委楼面前的秦兴路两侧、秦溪村委楼后侧地块、下门首地块以及秦溪小学下茉莉花田地块等都列为安置地范围(参照红线图),经调查,目前,秦溪村安置地才建设30亩左右,并不存在多超建了60多亩,造成现有安置地有110多亩事实。
二、关于城阳镇书记陈柏崇与秦溪村村民主任连吉光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建造以及买卖土地房屋,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征收手续。
城阳镇党委书记陈柏崇和秦溪村连吉光主任主持工作,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建造以及买卖土地房屋,查无实据,属于诽谤。且连吉光于2013年12月才主持秦溪村委工作。对此,陈柏崇将依法保留诉讼权利。
三,关于反映连吉光五套房子问题。
据了解,该五套房子属连永辉、连永松、连吉光三兄弟分配的安置地,位于秦溪村安置地“规划红线范围内”,2013年10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建两层。
另信访人王燚反映城阳镇秦溪村委在王立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却与这块地毫无关系的王立杰签订了《调换安置地埕基地协议书》。但据了解王立辉该地块下门首埕基地属于王立辉的。为此,2014年4月20日,城阳镇秦溪村委主干还专门召开王立辉、王立新、王立杰兄弟就下门首埕基地问题进行协调,但无果。最后,该地块属于非法买卖,其权属纠纷问题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权属问题未解决,该地块不能建设。
(城阳于 2015-6-25 09: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