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看到一个诉求及回复,觉得非常之可笑,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之风,谁管?纪律、效能、政府???
大家可以看下:
“噪音扰民(LY17011200052)”诉求件及回复:
该信访件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属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连城县环保局于 2017.1.16 17:00回复)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之回复:其它执法程序以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前(即2015年11月11日前)业务部门的执法人员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配合进行办理。
建议由环保部门对夜宴98进行调查取证后,我局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其实所谓的时限早就过年了,到底是谁管谁,吃瓜群众不知道,但这种互相推诿扯皮之风,是纪委管还是效能办管?
政府平台的作用值得深思?平台的作用值得深思?
政府部门难道不可以根据情况判断指定责任部门,不可以避免此种推诿情况???
多看下,就会发现这里的不少诉求件就是在互相推诿扯皮之中不了了之的,百姓没有太多的时间纠缠,只想部门多做点实事!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连委编〔2016〕12号)《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容,其中“一、主要职责第(三)项第3条: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建筑噪声污染、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饮食服务业和流动摊点的油烟以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及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行政处罚权”;“四、其他事项第(三)项: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集中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并承担因违法履行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我局将配合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
(连城县环保局于 2017-2-4 14:59回复)
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2-14 15:58回复)
附件:15-58-00-关于(夜宴98)政府平台可笑之事的反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