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马岱於氏举人府的相关建议

浙江省文物局:近期,我院联合清华大学古建研究所对全国明清时期民间古建体系调研过程中,发现贵省舟山市岱山县的岱山岛上,有一座典型清代四合院建筑。据考证建于清代道光年间,记载石马岙於氏举人府墙门上挂有“武魁”匾,由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凯题,褒奖於九皋荣中武举人。舟山是文人之帮,岱山於氏是重学之族,於氏义举声名远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建议贵单位以予重视。国杰老教授科学技术咨询开发研究院 2017年3月9日
你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浙江省文物局)写信建议对岱山县石马岙於氏举人府(墙门上挂有“武魁”匾,为清代道光年间的四合院建筑)希望予以重视的事项,该信件于2017年3月24日转送至我局。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得知你提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特派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您所提到的石马岙於氏举人府位于高亭镇石马岙社区石马岙村长墩弄19~22号民居,当地俗称“旗杆墙门”,是在岱山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发现的,属于岱山县文物保护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该文保点大部分房屋空闲,院内仅剩一、二户居住,天井内杂草丛生,杂物堆积,东西两侧建筑物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对此,我局要求院内所有人尽快清理堆积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对他们进行文物保护法律讲解,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同时,下一步我局还将在此文保点设立保护碑。目前,石马岙举人府产权由多户家庭共同持有,如要维修,则需多家产权人出资修复保护。由于我县文化专项资金有限,文物修缮资金更是捉襟见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经办人:高海勇联系电话:4406813
岱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