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福建省新出台的政策,2015年7月始,生育一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但是我们担心,若不办理准生证奖来办理生育报销是不是会受影响?请帮忙明确一下,对以后生育报销,孩子上户口,入学等有没有影响?
2015年7月1日起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如果需要《生育服务证》,可在村(居)登记后,再到乡(镇、街道)领取《生育服务证》。至于生育报销、上户口、入学等按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建议向这些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莆田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11-17 09:37回复)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办理小孩出生落户,不需要提供准生证。公民咨询的准生证补办问题,这个公安机关无法答复,请转卫计委,谢谢!(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11-18 10:59回复)
根据莆卫政法[2015]119号文件规定,生育一孩改为生育登记制度。生育一孩者可凭《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复印件1份(村、居委会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或一孩《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办理生育登记,享受生育待遇。(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 2015-11-20 16: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