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瓶煤气罐多年未使用,要退回煤气站,被告知已过期报废多年,不予接收,要我们自己处置。煤气瓶属于高危物品,如今天气炎热,因个人原因,无处放置煤气瓶,它每日处于烈日底下暴晒,大家都担心会爆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周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问,应如何合理处置这报废的煤气瓶?
林先生的诉求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转县液管站核实。县液管站第一时间咨询了林先生,并将林先生的联络方式与诉求告知我县的两家燃气企业。下一步,两家燃气企业将对林先生的煤气罐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处置措施。请耐心等待。(柘荣县住建局于 2017-8-16 08:32回复)